浅谈如何提高我县纳税服务质量
行政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9
浅谈如何提高我县纳税服务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我县纳税服务质量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初,省地税局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打造浙江地税系统“同心汇聚”服务品牌的战略决策,作为地税人如何倾力打造好“同心汇聚”这个服务品牌,提高我县纳税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县当前纳税服务现状
5月新《征管法》将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工作职责,纳税服务在逐渐走向规范和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时至今日,纳税服务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从服务的理念、内容、方式、措施、效果等方面积极展开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纳税服务也越来越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我县现阶段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上,重管理、轻服务。在传统税收理念支配下,强调的多是税收的收入职能、调节职能和监督职能,讲求的是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更多的是把完成税收任务作为税收征管目标,而不是把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作为税收征管的核心。把“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加大管理力度,而忽视了纳税服务,认为纳税服务是完成税收任务的附属工作,如果强调纳税服务将会影响执法。
(二)制度体系上,优质、高效、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未能从体制上得到保证。一方面,没有相应的专职部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缺乏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各部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采取的措施不同,抓落实的力度不同,影响纳税服务整体工作的进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纳税服务规范。存在服务模式“一刀切”的现象,基层税务机关没有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纳税人的需求。纳税服务缺乏针对性,没有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情况,不同纳税服务对象,将纳税服务规范化、具体化。
(三)服务方式上,重形式,轻内涵。把优化服务简单地等同于硬件设施建设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这些流于表面的现象,服务的层次较浅,忽略了税务人员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掌握的税收政策不够全面,业务不精,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无法给予详尽确切的解答,想为纳税人服务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使纳税服务本质上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层面上,无法适应当今纳税人的高标准要求,阻碍了纳税服务手段的快速发展。
(四)监督考核上,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缺乏及时、深入地沟通,无法很好的衡量纳税人的满意度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缺乏系统有效的服务监督体系。目前税务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优秀人员不能脱颖而出,素质较差人员缺乏鞭策,如何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值得探索。
二、进一步提高我县纳税服务质量的对策分析
(一)从服务理念入手,正确认识纳税服务的涵义和本质,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的理念,从服务于纳税人的角度来审视整个税收工作。积极组织纳税服务学习会,开展纳税服务大讨论等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摒弃过去那种管理式的,被动式的服务观念,加快由对纳税人纳税过程控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变,把税务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规范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满意上来。人人树立“你纳税,我服务”的思想和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办纳税人之所需”的服务理念。
(二)从服务体系入手,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统一机构名称,明确职能,加强对纳税服务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领导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相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投诉。同时,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的外延,把税源管理部门、税务稽查部门甚至税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也囊括进纳税服务中来,建立统一,全面的纳税服务体系。二要因地制宜,努力创新,积极尝试“一窗式”和“无窗式”机制,在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服务,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咨询服务、发票发售、代开发票、受理申请等涉税事项都能在办税服务厅的同一个服务窗口办理。简化税务机构内部的传递环节和审批手续。无需纳税人从一个窗口跑到另一个窗口,重复排队,节约办税时间,减少办税成本。针对一些管辖区面积较大基层税务机关,则适当实行“无窗式”服务,建立流动办税服务点,推行定时定点服务,“税银联网”及双向预约服务,使纳税人在家门口,就可以方便快捷的办事涉税事务。
(三)从服务手段入手,一要在坚持好落实好“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将纳税人的需要转变为地税干部的主观愿望,以友好的态度体现税务干部的人文关怀,向纳税人提供真情、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做到有礼有节,以取得纳税人的认可和赞赏为己任;面对纳税人的无理要求,坚持原则,不卑不亢。二要加大对办税人员业务素质学习培训力度,做好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创新,改变过去传统填鸭式的单向教育培训方法,努力建立学习型组织,提高学习主动性。加强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行政礼仪与语言沟通、信息化应用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学习全面性。并完善激励机制,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纳税服务岗位,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要进一步提高税法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满足纳税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需求。广泛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音像资料、小册子等媒介及时向不同类型纳税人提供实用性、针对性、个性化的宣传产品。要将纳税知识、最新税收政策尤其是减免税优惠作为宣传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新办企业办税辅导日、值班分局长接待日、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宣讲日等税收活动,切实提高政策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互动性。
(四)从服务考核入手,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体系,多方面评价纳税服务质量。将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一起纳入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实现纳税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的自动监控和自动考核,同时,将纳税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全面反映纳税服务使命和核心目标的指标体系,每一项服务目标在这个体系中须有相应的定量指标,而且整个指标体系能够显示出总体目标的完成程度。运用层次化结构设定测评指标,由表及里、深入清晰地表述纳税服务的核心价值和内涵,将总体指标按照可控制、可测量的原则逐层分解成最基本的、可以直接获得测评值的指标,并逐个确定权重,建立科学系统、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逐步摆脱自我评价的传统模式,实现由事后主观评价到全程客观评价的转变。
三.结论
通过我县纳税服务的现状及问题分析,纳税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税务机关要实施规范的纳税服务,首先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业务流程,能尽快为纳税人在涉税事宜上排忧解难;同时通过纳税服务,能够促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纳税意识,增强依法纳税的观念,从而减少税收流失,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经济是税收的根本,也是源源不断的税源基础。发展经济,服务经济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税务机关必须服从于经济、服务于经济,在依法征税的同时,优化纳税服务,变传统的“管制型”税收为现代的“服务型”税收,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