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卫生改革发展道路 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经济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2

走中国特色卫生改革发展道路 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科学阐述了医疗卫生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并对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了全面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对医疗卫生工作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的重要论断,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奋斗目标,不仅深刻揭示了医疗卫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健康作为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既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国民健康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上个世纪90年代,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出了以健康为首要内容的“人类发展指数”,并发表了第一份《人类发展报告》。9月,联合国召开千年峰会,189个国家联合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了八项千年发展目标。其中,有三项是卫生指标(即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妇幼卫生状况和抗击艾滋病、疟疾及其它疾病),还有三项与卫生有着密切联系。这表明,卫生发展已经处于人类发展的突出位置。

鉴于健康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国民的健康公平也就成为一个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奋斗目标的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人民的健康公平问题,并把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作为人民的基本权利。十七大报告关于健康的重要论断,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符合党的一贯主张,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与国际发展趋势完全吻合,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对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内在关系的深刻认识和高度概括。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充分认识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和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健康权益,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作为卫生改革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把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衡量改革发展成效的基本标准,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促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与我们对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基础性地位认识不足,忽视了政府对于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作用,责任和投入不到位;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医疗卫生体制,靠市场解决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照搬到卫生领域,实行“承包”、“分成”,淡化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了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和公平原则,导致优质卫生资源过多流向大城市和大医院,造成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从我国国情和卫生发展规律出发,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绝不能脱离中国有13亿人口、人均经济水平低、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夯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不能盲目追求高端服务;必须坚持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的协调发展,既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又要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转变卫生体制机制,加强卫生监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低投入、高产出的原则,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政府对维护和促进国民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以市场为导向的卫生体制不仅难以实现国民健康的公平,也容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政府应该在规划、调控、准入、监管、筹资、基本服务提供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增加政府投入,引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公益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方向,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

必须坚持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从维护全体人民健康的全局出发,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卫生监督体系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和个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人员参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基础和前提,是全国600万医疗卫生人员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的根本目标是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必须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妇幼保健、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体系建设,健全职能,落实责任,转换机制,保障经费,增强能力,改善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首先,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其次,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形成“预防保健在社区,疑难重症到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最大限度地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结构,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第三,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改革医疗卫生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机制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探索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治理规范、监管有力的医院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改革以药补医政策和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有责任、有保障、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改善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医药费用,忠实为群众服务。第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在严格技术准入的基础上,鼓励国内外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机构,支持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依法开业,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第五,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强化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病症的联合攻关。发展现代中药产业,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三)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是确保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轻疾病风险的重要措施。从我国国情出发,建设医疗保障制度要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同时,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四)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产品,保障基本药物供应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要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确定基本药物的目录和品种,实行定点生产、政府定价、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使用等办法,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基本药物。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严格新药审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提高药品定价的科学性,纠正虚高定价,减轻群众负担。

(五)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健全技术准入、执业规范、质量考核、日常监管、信息发布、患者权益保障等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保证其安全、有效;加强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严肃查处损害职工健康的不法行为,保护职工健康权益。

(六)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责任。转变政府卫生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卫生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原则,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卫生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卫生投入,为保障全体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鼓励公民有序参与卫生事业管理,推进卫生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卫生政策更加符合群众利益,使医疗卫生服务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