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议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9

雏议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第2页

全市的行政案件不多,类型也比较单一而忽视这项工作。要把案子办好办精,以适应个旧市行政职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发展需要。
第二,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全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出《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借专项整改活动的东风,迅速行动起来,抓出实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集中清理执行历年来**的实施方案,确定执行的重点、措施和目标并向市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真正建立起个旧在执行工作方面的社会威慑机制;配合政法委,开展好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协助政法委清理、撤销单位、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规定和文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他们支持与配合,执行中遇有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切实依法、文明执行。
第三,继续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除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3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0条司法为民的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和及时提供诉讼指南外,一是要在审判各个环节上体现公正与效率,规范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耐心听取诉讼人的诉说,从程序上显示公正。二是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特别是“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有条件地推行判后答疑的做法,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三是积极实施司法救助,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四是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困活动。法官要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规范的言行体现审判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把严格公正高效文明司法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加强涉诉**工作。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切实做好在院内庭堂审案的同时,还要把法庭开到农村乡镇、矿山去,开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开到广大的中小学生中去,以案释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加强涉诉**工作,为企业,为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司法难题,尤其是认真抓好挂钩单位的涉诉**、依法行政以及社会治安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还要进一步完善大**格局和**联动机制,实行**工作关口前移,着力提高一审和再审案件质量,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创建“零上访”单位活动。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涉诉**接待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第五,积极参与和谐社会与平安个旧建设。法院要严格把握好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除充分发挥法律手段惩罚犯罪,定纷止争,还要结合审判职能,运用以案说法、司法建议、模拟法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认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拓展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法院要切实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依法公正有效地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要坚持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着眼于矛盾纠纷的全面、妥善解决处理,防止就案办案,切实做到文明司法,防止激化矛盾。要坚持依法调解,支持人民调解,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各级法院要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和谐社会与平安个旧建设,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采取的措施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法院必须紧紧围绕“抓班子、强素质、重基础、看实效、思创新、谋发展”的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发展思路,以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法促进个旧市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推行“八项”方针。注重自身学习,政治统领建院;强化内部监督,公正效率塑院;牢记党的宗旨,司法为民创院;常怀律己之心,廉洁自律振院;身教重于言教,强化素质促院;大胆挖掘潜力,重现人才兴院;推行评价体系,创新制度治院;认准时代潮流,现代科技强院。
(二)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法官,创造性开展一个以凸现党的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司法宣传工作和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等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三)力求创新“六个”局面。一是开拓未来,注入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二是强化素质,取得队伍建设的新进步;三是严格执法,促进案件质量的新提高;四是恪尽职守,完善廉洁自律的新机制;五是转变观念,树立改进作风的新形象;六是以人为本,营造管理保障的新环境。
(四)贯彻落实“二五”纲要。根据最高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在体制改革方面,一定要坚持按照严格依法,从上而下,积极稳妥,健康有序的原则进行。在机制改革方面,结合法院实际,求真务实,选准切入点,使法院改革拥有坚实的基础,收到良好的实效;在队伍建设上,以法官待遇从优为趋向,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措施,积极探索法官职业化为主线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要继续健全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功能;?在司法行政上,探索新的法院经费保障的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司法行政管理上的运用;在组织问题的改革上,按上级法院有关精神确定本院改革的重点,采用抓点带面的方法,整体推进全院系统的改革。
(五)实现“四个一流”目标。全院要本着“抓班子、强素质、重基础、看实效、思创新、谋发展”的工作思路,提高全院干警团结协作能力,密切各部门和全院干警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法官的审判作风,增强广大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执法意识,切实提高法院办案质量效率,努力实现“一流审判质量,一流办案效率,一流法院队伍,一流办公条件”的奋斗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