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0

局长在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第2页

强、人员配备上强、装备配置上强,最终实现执法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改革目标。五是要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干部交流,进一步激发机关活力,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通过学习型工商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六是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工商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这次全市工商系统机构改革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全面理顺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党组织管理关系,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市工商局机关成立机关直属党委,县(市)区工商局机关都要争取全部成立党总支,有条件的可成立机关党委。要合理调整基层工商所(分局)党员结构,并积极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争取基层工商所(分局)全部成立党支部,明确一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实现县(市)区局机关党委、党总支的统一管理。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责权脱节和关系不顺的问题。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昆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监管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但随之与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部门内部职责重叠、关系不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通过这次全市工商系统机构改革,要全面理顺职责关系。一是要按照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总局“三定”、省政府批准省工商局“三定”和省编委批准州市县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工商部门与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在国家规定职责范围内,该由工商部门监管的要认真监管,而且要坚决管住管好管到位。尤其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部门的责任,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都必须全面加强。不该工商部门监管的,工商部门坚决不插手。要进一步强调立足职能,理顺关系,设置机构。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全市工商系统要按照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认真梳理,合理调整职能职责。在职能调整上,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规范统一,做到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避免职责交叉重复、相互推诿扯皮。与职能调整相对应,一些主要的机构设置需要上下对口。由于机构数额有限,不能完全对口的,采取挂牌设置或综合设置的办法,也要基本保持上下一致。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才能体现工商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优势和特点。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市局、县(市)区局和基层工商所(分局)三级职责分工,进一步下放监管执法权限,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地位。只有这样,工商部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监管好社会主义大市场,服务好昆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工商部门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责任重于泰山。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分局)不同层级监管执法、服务发展、消费维权、队伍建设责任。一是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阳光工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完善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分局)三级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四是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法制监督和纪检监察职能,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配备上加以保障;五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云南工商“三个到位”“六个好”的工作目标,才能实现昆明工商站牢全省工商系统排头兵的位置,努力迈入全国工商系统先进行列的目标,工商部门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不断得到提升,工商部门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管服务职责。

这次全市工商系统机构改革,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目标,以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利于上下衔接、便于开展工作为原则,规范机构设置。工商部门机构改革,由于体制刚刚上划、全市工商系统机构设置不尽规范,机构名称不够统一。随着工商监管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以及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工商部门的机构设置不适应市场监管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通过此次机构改革,工商机构的职能要与上一级机构职能大体对应,机构设置要体现工商部门的特点和各地的实际。为此,省局、市局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等都作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省局的规范要求设置机构。一是要按省局《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的名称,同时要规范各级机构隶属关系称谓。县(市)区局为昆明市工商局的垂直管理的机构,各类开发区分局、工商所(分局)为市局、县(市)区局的派出机构,经济检查支队、大队分别为市局、县(市)区局的直属机构。二是要按工作需求,严格机构设置限额。省编委《实施意见》和省局《实施方案》对市局、县(市)区两级内设机构的设置分别作了限额规定,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工商局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在规定数额内考虑单独设置、挂牌设置和综合设置方案,不得超限额上报。市、县两级派出机构原则上保留原有机构,确需增设的要上报市局,经市局评估论证后上报省局,不能盲目上报。由于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对工商所(分局)名称需要更名的,也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要彻底进行清理,规范编制,合理调配内部人员结构,组合优化,实现人和事的最佳结合。一是要按照“精局强所”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好编制,兼顾考虑机关工作与基层监管工作的需要,机关、基层编制使用必须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二是要做好混编人员、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清理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要明确所使用的编制。三是要严格按《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加强编制管理,严禁超编制进人。

加强工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工商局党组要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把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一是做到“两个全员”,即:科级干部全员竞职竞岗,一般干部全员双向选择。二是对现任科级领导职位的同志,在新一轮竞职竞岗过程中,自己不愿参加竞职竞岗的,组织上原则优先满足本人岗位选择。三是科级干部的竞职竞岗采取考试、竞职陈述、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等程序进行。竞职竞岗先竞职位,再竞岗位,待职位竞争合格后,再根据个人意向、工作需要、组织调配三方面结合来安排任职岗位。对现任科级领导干部没有竞争上职位岗位的,参加干部职工的双向选择。四是广泛动员和鼓励年青干部参与竞岗,加大年青干部的培养力度,要通过这次机构改革让一部份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担任工商所长(分局长)。五是加强干部内部循环力度,逐步建立合理轮岗制度。要通过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在一个部门工作满5年,一般干部在一个部门工作满6年、在三个开发区分局工作满3年的都要进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六是加大系统内干部交流力度,搭建机关与基层干部交流与成长的平台。七是目前在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凡符合条件的统一参加科级干部竞职竞岗和双向选择。市局将对竞职竞岗和双向选择轮岗交流的相关程序、环节、要求、标准出台《昆明市工商局新“三定”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局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市局机关的原则和标准执行。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效推进

全市工商系统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既涉及工商工作的全局,又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何通过机构改革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我们寄予厚望,广大工商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我们寄予厚望,这也是我们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高目标”和省工商“三个到位”、“六个好”工作目标的希望所在。因此,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正确对待,把我市工商系统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机构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

为圆满完成这次机构改革任务,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人教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在实施过程中,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为扎实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实施方案》和市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加以落实,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构改革涉及利益的调整,涉及个人的进退留转,会引起一些同志思想上的波动,这是正常的,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始终。要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全体干部职工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纳局长在全省州市县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动员会上指出:目前,各州市工商局反映最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善工商干部待遇,解决处级、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问题;二是要求增加机构、增加行政编制问题;三是机关工人和事业人员津补贴问题。由于历史和多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