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动员会领导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7/9/1
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动员会领导讲话
市委书记在市级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级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动员大会,这是一次高规格的会议,到会的有市级五大班子领导和各镇街、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高度重视。按照市里要求,这项改革必须于月份前完成,与以往的改革不同,此次改革是自下而上进行,所以任务更艰巨,工作难度更大,时间更紧迫。刚才市长从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职能整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市场经济活动异常活跃,社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政府要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突破口,是顺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破冰之举,推行这项改革,有利于建立“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受理的行政审批运作模式,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环境;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审批,从制度上有效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有利于让行政机关从繁重的具体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对传统行政审批体制的变革和扬弃,是政府审批管理理念的一次转变和创新,是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是优化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综合改革年的一项重要活动。
党中央在《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月27日党的十七届二次全会上通过)中指出,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工作。8月,省纪委王华元书记和陈敏尔常务副省长在丽水会议上强调,“要总结宁波象山等地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审批职能整合,在行政机关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3月,省发改委、监察厅、法制办、编委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的意见》(浙发改社体【】221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在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当前,许多改革先行地区已经走在了我们的前面:象山县于5月在省内率先开展了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仅用一个半月时间,34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级部门全部完成整合,引起了省内外的高度关注,得到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肯定。,宁波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东阳、兰溪、磐安等兄弟县市也已于完成了职能整合改革工作。因此,这项工作可以说上级有要求,外地也有好的经验,推进改革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必须抓紧时间实施。
各相关部门、各级领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毫无保留、毫不犹豫地支持这项工作,共同为创建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越的发展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
二、把握好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目标和重点
为圆满完成改革任务,顺利实现改革的各项目标,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保实现“四个到位”。一是项目清理到位。项目清理是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基础。各部门要以我市三轮审批改服务项目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清理本部门服务项目。只要向企业、群众提供许可、审批、服务的项目都要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确保不留死角,不搞隐蔽审批,不搞暗箱操作。二是职能整合到位。这是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核心。本着应归尽归、应并尽并的原则,所有承担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必须同步开展职能整合工作;所有应该实行职能整合的单位,都必须尽快设立行政许可科;所有的行政许可职能,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初审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的办理,都必须整合到行政许可科;所有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科,都必须成建制入驻365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现365便民服务中心因场地原因暂时无法进驻的,待新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后整体进驻。三是授权到位。这是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关键。各部门对行政许可科要充分授权,实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独立办理”。各部门要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行政许可工作,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办件量大的部门分管领导应当入驻365便民服务中心办公;要明确行政许可科科长职责,确保其正常履职,保证部门窗口独立承办各项审批许可事项。四是人员配备到位。这是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工作的保证。各部门要配足行政许可科编制,把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在编人员调配到行政许可科,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我市扩权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相当于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部门要借职能整合的有利时机,理清扩权事项内容,明确扩权事项的权责主体,落实扩权事项的审批和监管责任。二要与审批流程再造相结合。实行职能整合改革,决不是简单的职能合并和分工的调整,其核心是在简化流程,方便群众,提高行政效能。各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改善部门形象。三要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相结合。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推行阳光政务的有效保证,要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的建立,加强对审批权力运作的过程监管,约束和规范权力行使,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3、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与上级部门的关系。这项改革实施后,行政机关上下级内设科室之间的对口关系将被打破。对此,各部门要主动向上级机关汇报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加强沟通和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要正确处理好行政审批和后续监管的关系。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后,部门要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扭转和克服长期以来由于批管一体导致的“重审批、轻监管”,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现象。要注重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的衔接规则和争议解决机制,保证批后管理的有序进行,真正做到审批简便规范,监管到位有力。三要正确处理好行政许可科与其他科室的关系。设立行政审批科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必然会涉及到各部门内部科室职能的调整。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地调整好内设科室的职责,理顺关系,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地内部工作机制。四要正确处理好审批放权与加强监督的关系。部门主要领导要认识到“授权”不等于“放任”,“进中心”不等于“出部门”,要加强对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督,一方面要推行阳光政务,公开审批流程,消除暗箱操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注重形成行政审批与后续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通过后续监管促进行政审批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三、几点要求
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不仅是职能、科室和人员的调整,说到底是权力分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行政部门和公务人员能否更新理念,形成共识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各级机关以及每位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起“权责对等”、“用权为民”的正确权力观,摒弃“权力至上”、“部门至上”等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保质保量的完成职能整合工作。
二要确保改革进度。各部门要按照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确保制订的工作方案符合改革要求并切实可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令出必行”的思想,制订具体的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能整合改革各项任务。
三要明确纪律责任。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职能整合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确保服务事项的清理没有遗漏,确保上报的调整方案符合改革工作要求和我市市情,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调理由,影响全市的改革进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工作,确保本次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政府监察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及时处理与改革要求不相协调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检查,确保行政许可科授权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权相应,要确保部门领导分工明确,实现行政许可工作一个领导分管。要注重改革工作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改革工作进展,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
同志们,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触及改革深层次问题的重要工作,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场自我革命,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改革任务,为营造一流的行政服务环境,加快推进国际化商贸名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市长在市级机关内部
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级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市市级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1、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的原则,改革行政机关现行行政许可工作体制,相对分离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与后续监管职能,将原分布于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许可职能集中整合到一个内设机构行使,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实质就是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解决当前行政审批多个领导分管、多个科室审批、各自为政等问题造成的审批效率低、审批质量差的有效手段,是化解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人员不到位的有效办法,是破解行政审批“体制性”障碍的有效途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有效推进,理顺了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结构,形成了行政审批与后续监管相对分离的工作体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同时也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2、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落实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途径。我市自开始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前后共进行了三轮,审批事项大幅削减,审批时限大大缩短,得到了企业群众的欢迎。但是审批项目反弹、审批程序繁复、审批乱收费等行为并未得到根治。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得到规范,使行政许可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原则;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这些原则和规定,是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工作的法律依据。长期以来,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和组织形式以本部门为中心,优先考虑行政机关内部的有效运转和内部权力分配的均衡,没有或极少考虑对外审批服务的效率,因此,要提高行政效能,就必须从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和组织形式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建立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中心、以效率和质量为改革标准行政审批体制。
3、实行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是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设定、具体实施、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从制度上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产生。但是《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实施环节还需要我们去细化,通过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来规范,而实施环节又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目前,有些部门强调各种原因,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仍在各内设机构流转,办理环节多,期限长。通过实行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实现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进驻,实现所有的审批环节在阳光下操作,审批中用权的环节少了,审批过程透明了,监督与制约就更加到位,就更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切实杜绝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制度上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切实把握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各个环节
1、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精简效能原则。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要在原有人员编制、中层干部职数和内设机构个数限额内,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二是依法整合原则。要以有效履行行政许可职能为基础,依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科学配置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运作规范、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许可工作体制。三是集中办理原则。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的办理,都要集中到行政许可科,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实现“一个窗口对外”。
2、完成三个目标。一是理顺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建立“批管分离”体制。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理顺内设机构之间关系,使内设机构的行政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界定更加清晰。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实现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督职能相对分离,做到审批简便规范,监督到位有力。二是形成高效顺畅的行政审批运作机制。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行政审批工作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行政审批责任人制度等高效审批方式。积极探索联合审批高效运作机制,使政府各部门在行政审批操作平台上的协调更加通畅,联合审批程序更加简化。三是创新行政审批监督方式。通过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全过程纳入监控范围,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3、采取三种调整方法。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的重点是内设机构的调整,要结合部门实际和改革工作要求分别采用三种方法:一是撤一建一。行政审批职能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科室承担的部门,通过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的整合、调整,撤销一个原有科室,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二是并一设一。因工作性质特殊,撤销一个原有科室确有困难的,可在保留原有科室名称基础上合并一个科室,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以上两种方式都是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各部门特别是办件量大的、涉企涉民办事频率高的部门原则上都要通过这两种方式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三是挂牌。行政审批办件量较少的部门,单设行政许可科确有困难的,可在原有科室(办公室除外)增挂行政许可科牌子。这种设立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应从严控制,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设立行政许可科后,各行政部门要向行政许可科充分授权,把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
4、实施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全面清理服务事项,认真梳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以市政府公布的服务项目目录为基础,结合我市扩权改革后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能,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下同)和部门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分布情况做一次全面的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项目设定的要求逐一对照审核,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项目予以保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要特别重视非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非许可审批事项以本级或上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是政府政策性的倾斜和优惠,是以往服务项目清理的死角,要参照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办理依据、程序、条件和时限。要做好其他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这类事项办理频率高、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要通过削减办事环节,下放办理权限,尽可能做到即来即办,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服务事项清理结果须在月日前报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开。第二步是整合行政机关内部许可职能,调整内设机构,设立行政许可科。各部门根据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职能的数量和分布等具体情况,在现有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数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并一建一或挂牌等方式设立行政许可科,统一行使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各部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及内设机构调整方案须在月日前统一报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编委会批准后实施。第三步是整体进驻365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已在市365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新设立的行政许可科要根据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于月日前整体进驻市365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未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或因场地原因暂时无法进驻中心运作的,可在本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办事窗口,待新行政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统一进驻。确因办件量少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进驻中心的,经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本机关办公场地设立办事窗口,作为行政服务中心的分中心并接受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垂直管理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作相应的整合,对内设机构作相应的调整,进驻市365便民服务中心。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顺利推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涉及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涉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更新与变革,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此项改革作为我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加强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市里已经成立由任组长,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365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在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也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制定科学操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改革工作。
3、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市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市法制办、365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审核、公布等事项。市编办、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整合和机构调整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市365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各单位的行政许可科进驻窗口办公等事项。市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各单位的内设机构整合情况,检查落实各部门科室、人员和中层干部的调整,适时督促调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职能整合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阳奉阴违、明推暗挡,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与个人或不服从岗位安排和分工调整的相关人员按党纪政纪从严处理。市纪检监察、法制、发改、365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要建立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考核机制,把改革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合力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