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经济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6

在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好编制十一五计划的基础工作,国务院决定在今年开展首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和部署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刚才,忠信同志代表市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总结了我市前一阶段经济普查工作的准备情况,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这些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会后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高标准完成我市经济普查任务,讲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大家知道,经济信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评价经济发展状况、制订经济发展战略、指导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开展经济普查,摸清经济家底,是掌握经济信息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从全国来看,这次经济普查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世界上,我国是继美国、土耳其之后第三个进行经济普查的国家。就我市而言,搞好这次经济普查,一是可以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二是可以为制定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翔实的科学依据。此次普查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时间安排正好在十五末和十一五规划启动前一年,与编制十一五规划在时间上的结合更加紧密,这对于全面了解十五成就,研究制定十一五计划是一次很好的机遇。三是可以让国家充分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状况。这次普查结束后,有关资料要与国家联网,今后国家和省评价我们这个地区的工作,确定扶持、支持的方向,将依据这次经济普查的结果。因此,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是一项关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关乎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加速第二次创业进程的战略任务。希望我们全市上下,对这次经济普查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要进一步统一,自觉性要进一步增强,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第二,在数据统计上要准确无误。这次普查必须要以《统计法》和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准绳,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中提出的六不准的要求来进行,不得虚报、不得瞒报、不得拒报、不得迟报,不得伪造、不得篡改。各级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任何单位都不容许强令或者授意有关人员虚报浮夸或者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干扰。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统计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确保各项数据及时准确。同时,要把握住这次经济普查的三个重要质量检验标准:一是上级普查办公室抽查汇总数据的误差率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二是这次普查结果,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规定,要作为地区二、三产业和gdp数据的核对依据,并依此修改历史数据,这就要求数据必须准确;三是普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检验。我们必须把这三条标准作为这次普查工作中的核心内容,坚持好,把握好。
第三,在部门配合上要打总体战。经济普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集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四项大型普查于一体。这次经济普查涉及基本单位10万余户,其中法人单位9450户,产业活动单位4088户,个体经营户91245户,普查的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85.7%,工作量非常大,时间又非常紧迫,技术要求也高,这就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协同作战。参加这次经济普查的20左右个部门,要认真按照这次会议明确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把经济普查作为本部门的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工作,做到不推诱、不扯皮。特别是在单位清查过程中,各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统计等部门,应抽调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共同做好各类单位的核定和认定工作,并对清查结果进行认真评估和分析。在部门配合、共同参与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普查经费,工商和税务机关要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的核定和提供工作,市编办要加强对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的核定和提供工作,民政部门要协调好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宜,质监部门要注意协调好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吝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使人们真正了解、真正支持、真正配合普查。驻葫部队、武警、金融等中省直其它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好各自承担的普查任务。
第四,在组织领导上要强化力量。这次经济普查,是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搞的一次全面的经济普查。工作开展起来,难度是相当大的。首先,普查对象复杂。普查的对象既有国有、集体单位,也有大量的个体、私营经济,这是以往普查工作无法比拟的。其次,参加人员多,要求有充足的财力支持。我们预计全市选调普查员约8000余人,单位参与填报人员预计近15000人,再加上各个方面的人员,将近25000人参与普查。再有,就是入户调查难。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反馈的情况看,主要是个体私营户的收入难摸清楚。对于个体、私营的统计,在统计上还没有形成制度,尤其是象农村集镇、城市早市等没有定所、流动性大的个体户,他们没有工商执照,费用按定额收取,在填报个人收入指标时,无据可查;有固定摊位的私营、个体业主,由于怕收费、怕上税、怕露富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着配合程度差、瞒报收入多的问题。面对难度如此大的经济普查工作,如果没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强有力组织领导,是很难开展好、很难取得成效的。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全力抓好这项工作,并要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机构。二是要抓紧做好四落实,即普查经费的落实、普查人员的落实、物资准备的落实、培训工作的落实。市财政局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普查经费,并将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搞好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要扎实地搞好普查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必须选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熟悉本地情况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从机关内部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村和社区素质较好的人员、企业的统计会计人员以及大学毕业生当中选调,也可以考虑进行市场化运作,从社会招聘。要做好普查用的办公室、交通工具和微机等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三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市、县、乡三级质量控制和岗位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经济普查工作的责任人,如果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和失职行为,影响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我们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经济普查办制定的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程序、普查内容及标准,全程控制经济普查数据的质量。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普查机构和统计部门依法取得普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总和上报。
同志们,建国以来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调查摸底阶段已经全面展开。让我们全市上下紧张动员起来,抓紧完成摸底清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投入到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中去,确保高标准完成我市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为振兴我市老工业基地和加速第二次创业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