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亟待提升
经济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7
农村金融服务亟待提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三年下发中央“一号文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深刻变化,农村金融形势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这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尽管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现已取得重要进展,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及农村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中还存在下列突出问题:一是金融机构退出形成服务主体的缺位;二是农民贷款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信贷惠农政策在农村实施效果不理想;四是融资渠道不畅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五是农村金融生态欠佳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六是农村保险事业不健全,等等。
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是和城乡二元结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巨大的背景下,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要在很长一段时间面临着人、财、物外流、生产要素短缺的局面。在广大农村地区,存在一个严峻问题:即农村亟待增加金融投入,改善金融服务功能,而金融机构往往无力或不愿对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大投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新的历史高度向全民发出的总号召,金融部门如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不足、服务功能残缺等缺陷,乃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笔者认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首先要坚持服务“三农”原则,牢牢把握支农服务方向,明确区位导向,重点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地区设立机构、开办业务。这是改革现有农村金融体制、增加金融资源供给的有效途径。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把农村金融问题列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温家宝总理近日也专门就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可以说,这非常有利于建立一个体系结构合理、能够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制,是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重大突破。
众所周知,要从根本上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必须大力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其中,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机构,乃是填补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空缺的必要之举。
中国银监会有关领导曾经指出,中国银行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协调,但仍存在两方面不协调因素。主要表现在: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严重不足与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严重不足。因此,解决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而纯粹依赖商业性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远不能满足农村地区金融需求的不同层面,针对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服务范围有限、支农力度不够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或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专门的财政预算和立法,确保资金来源,扩大支农职责范围,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利用税收、利率等优惠政策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另外,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仅靠银行业“单打独斗”还不够,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保险等同样重要。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还需要改革现有的农村信贷管理体制。在我国经济愈落后收入水平愈低的农村地区,生产性融资需求愈不足,而这些地区恰好往往又是剩余劳动力集中转移外出的地区。由于剩余劳动力移出地消费需求日益萎缩、投资机会日益减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加上农业仍然属于弱势产业,抗风险能力极弱,农民收入水平低,贷款缺少足够的抵押品,无疑使得金融机构在配置金融资源时不愿增加对农村地区的投入。此外,现阶段涉农金融在信贷支持农业方面也有弊端,如作为农村发展主要支持的信用社,在农户贷款发放利率几乎均采取一浮到顶的政策,不仅没让农民得到实惠,相反增加了农户负担。
改革现有的农村信贷管理体制,金融机构在借鉴吸收城市金融做法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农村金融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应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比如,尝试改变以抵押担保为前提的信贷管理方式,大力推行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信贷模式;强化信贷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管理条件下的信贷免责机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在总体风险可控制的情况下,支持创业期农村小企业、农民产业结构升级等具有较高风险收益价值的信贷项目,进一步加强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必须着眼于打通供给与需求连接渠道,真正将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愿望转变为现实的信贷需求,将滞留于金融机构的闲置资金转变为现实的信贷投放。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还需要不断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比如,金融创新工具目前在农村推广较“弱”,其主要因素是结算渠道不畅,现有方式过于原始。因而提供多种便捷的支付结算工具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一个有效途径。当然,创新多样化的金融支农服务不仅包括金融创新工具,而且包括创新授权、创新管理方法、创新金融支农信贷担保机制、创新对农贷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以及创新各项配套服务方式。只有坚持改革与创新,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真正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总之,农村金融服务状况要想得到改观,以便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必须在金融机构和社会之间建立新的金融服务机构和运营机制,同时加强对农民金融意识的教育。可以相信,只要我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就能够不断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并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