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1

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去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实现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刚才,我们隆重表彰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新的一年里拼博进取,扎实苦干,再立新功。周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今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希望各级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会儿周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谈两个具体问题:

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加强隐患整改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9.8%、21.2%、16%和32%,重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1.8%,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一)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强指导和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安全生产投入、机构建设、市场准入、考核奖励以及支撑体系建设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控。在全市分级、分行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并通过责任制的形式,将目标层层分解,跟踪督查考核,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普遍充实加强了安委会,强化了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职能,明确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全部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市、县两级安监干部总数达到257人;81%的乡镇及重点园区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监干部472人;6659个行政村和社区全部设立了专、兼职安监员,共配备6721人,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三)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一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绝大多数企业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绝大多数企业制定和完善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并根据行业、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位员工。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加大。各级企业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强化安全设备设施改造,改善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百日会战期间,各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就达到9000万元以上。

(四)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方面,立足当前,通过开展强制性行政执法和短期突击性活动,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治标。去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连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百日会战、百日安全无事故和百日安全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活动,集中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治本。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落实了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共对45个项目进行了“三同时”审查,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经营企业全部实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在高危企业广泛开展了评估、评价工作,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共对2083户企业进行了评价、评估。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全市分级强化了对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监管。一是强化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健全了烟台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共排查确定重点监控区位和企业486个,其中市级139个,县市区347个。对重点区位和企业实行了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制度,去年全市在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共向重点监控区位和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400多人次。二是深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对煤矿、非煤矿山、海上运输、道路交通、海上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11个重点行业实行了专项治理,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出台《烟台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又出台了13个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子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初步建立起了反应敏捷、运转迅速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烟台市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以及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在救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成功组织了“大华轮”、“英华轮”及龙口市矿山火灾等多起重大险情和事故的救助,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围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印发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举办安全生产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宣讲团到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协会会刊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安全投入欠帐较大,大多数企业没有按要求提足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设施设备比较陈旧,安全生产条件不尽完善;二是安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尽管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执法队伍都已建立,但在人员编制、装备水平、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三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四是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还比较弱。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我市工作实际,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为总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对事故的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总的目标是: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下降3.5%,力争6%;事故起数确保下降8%,力争10%。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刚才,周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今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会后,各副市长也将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市区也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两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两项制度,就是书面述职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直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都要向市安委会进行书面述职,汇报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企业都要确定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向各级政府做出承诺。开展三项活动:就是以“百户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为龙头,在大企业中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活动,在中小企业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在乡镇、街道中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落实两个层面的责任。一是,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和应急救援支撑体系建设,用于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二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各级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救援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应对及时、处理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治安是新形势下实施有效安全监管的重要武器。市政府把确定为“安全生产执法年”,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把强化执法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突破口,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各县市区都要在把安监局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基础上,按照新增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