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副局长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1/10/1

安监局副局长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安监局副局长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于7月1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是党和国家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制约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政策;是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在2011年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了国务院《通知》各项工作要求,又体现了我们对现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与规律的深刻认识。《实施意见》提出的对策措施,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全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阐明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要求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事故易发、多发、频发以及重特大事故集中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通过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这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制定对策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因此,制定《实施意见》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抓手,是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根本,国家和省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须体现在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关键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严肃事故查处,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和宣传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因素还很多,主要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全面落实好《实施意见》的工作标准,就是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否得到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得到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归根到底,就是要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五个方面指明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和对策措施。《实施意见》同国务院《通知》思路连贯、目标一致,提出的对策措施一脉相承。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将有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二、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专项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实施意见》作为我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共六个部分三十九条,涵盖贯彻落实《通知》总体要求、企业

安全管理、安全监管、科技进步、应急能力建设、双基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任务,既涉及

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又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和安全生产技术经济政策,具有丰富的内涵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是《实施意见》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对《通知》进行
了细化。二是《实施意见》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结合省政府60号令和61号令的要求,制定了切实措施,充实了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改、工信、财政、交通、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决定2011年在全省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专项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为此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方案》的修改完善意见并按要求及时反馈省局。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当前,我省正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但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设施设备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为全省“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方案》确定以煤矿、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8个行业(领域)为重点,提出了完善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基本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确定这一目标,比较切合我省实际,更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更有利于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指导和督促所有企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一定人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企业严禁超资质、超规模、超能力,赶工期、赶进度、赶速度组织生产,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4、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大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是实现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按规定缴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在地下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内大力推广“安全六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

5、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要求,通过开

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企业要把防范治理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快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深化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安全行政许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7、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工作。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