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2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第2页

04.17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款309万元),用于739户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和维护建设。三是积极解决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根据《市特困家庭子女减免学杂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十五”期间为全市19504名困难群众子女减免了学杂费,减免金额783.07万元,确保了低保家庭困难学生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出台了新的《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实施办法》,适时提高资助标准,适当扩大了资助范围,凡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考上专科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考上本科的一次性补助6000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困难学子的关爱。两年来共资助300名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支出资金118.8万元。四是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会同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民政部门的工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低保对象只要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就能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解决了低保对象打官司难的问题。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经济生活权益,缓解了社会矛盾,为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和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经费分级负担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相配套,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的灾害救助体系。一是出台了《市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市民政局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各区也相应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救灾响应机制逐步趋于完善,各部门的救灾职责得以明确,救灾资金的分级负担机制得以落实。二是完善灾害庇护场所。在前几年市投入100万元用于市、区、区自然灾害庇护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又安排了238万元,用于区、镇自然灾害庇护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市、区、镇(街道)三级灾害庇护网络。三是开展灾民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灾民的基本生活困难。“十五”期间,市安排了103万元救灾款用于救灾和解决困难灾民的生活。在6月我市抗击百年一遇的洪水中,及时启动《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市、区民政人员协调落实开放庇护场所,安排交通车辆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灾民安全度汛。

——不断完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一是重点保障城乡孤老及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从起将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和麻疯病人纳入当地城镇低保救济范畴,自1月1日起,在全额享受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执行,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继续实施镇(村)社会福利中心的改造和功能整合工程。“十五”期间,市投入509万元用于镇(村)社会福利中心(原敬老院)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19所镇(村)社会福利中心(其中有12所达到省一级标准),拥有床位957个,入住率达73%,现供养五保对象407人,集中供养率近36%,人年平均供养生活费3766元,高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同时,为整合和扩大福利机构的规模和床位,从市福利基金中划拨330万元用于区、、镇社会福利中心扩建。

2、优抚安置工作卓有成效

——抚恤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严格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近年来,按照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市伤残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实现了不分“在乡”、“在职”,统一发放伤残抚恤金。由伤残保健金改发伤残抚恤金后,在职伤残人员每年所领取的抚恤金比原领取的伤残保健金高出3倍以上。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从7月1日起,为我市219名革命伤残人员全部换发了新证,为保障伤残人员享受抚恤优待提供了新的可靠依据。截止年底,全市有定恤定补对象1014人,市、区、镇三级财政共投入定恤定补经费1653万元,年人均定恤定补标准从的6205元增至的7297元,增长17.6%。医疗补助经费3年共投入451万元,人年均医疗补助经费从的1787元增至的1864元,增长4.3%。医疗保障水平达到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基本医疗水平。累计评定优待对象1960户,兑现优待金1073万元,年户均优待金从的4787元提高到现在的6124元,增长28%。

——不断完善优抚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有光荣院2所、光荣间11所,占地面积9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多平方米,设有床位72张,住院孤老优抚对象28人。3年来,全市累计投入经费达65万元用于光荣院(间)的建设维修和配套设备,改善了光荣院(间)的环境,为功臣们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养老环境,其中斗门镇光荣院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国家级文明光荣院。有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12处,均保护良好,通过对外展示和各种活动,对全市军民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军休管理工作得以加强。在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军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力量,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军休干部的房改问题;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军休管理新路子;充实和加强了两所管理和医疗服务人员。4月,军休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军休所;区军休点离休干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军休干部。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顺利开展

——社区建设。以理顺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为基础,制订了《市社区建设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以社区服务为落脚点,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的意识得到加强;逐步理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得到明显改善;不断完善居委会工作制度,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以建设和谐社区和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为重点,先后组织、协调、指导、、街道办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建设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后为100个社区提供20万元的图书。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9月全国社区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的、同志获得“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在12月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表彰大会上,区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被评为“先进集体”,我市的、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称号;在11月召开的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区街道华平社区居委会被评为“广东省平安和谐红旗社区”,区街道东风社区、街道社区被评为“广东省平安和谐先进社区”,、被授予“广东省优秀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

——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近年来,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在完善和落实上下功夫,把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行政与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村务公开工作,建立村务公开通报制度、考核制度、评议制度,完善村务公开监督机制,提高了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了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量化考核制度和村务公开栏统一模式。积极协调指导各区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创建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1月,区镇鱼月村和区镇南潮村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4、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和发挥作用三者有机结合的路子,重点培育发展有利于建设和谐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慈善会、志愿和义工协会四类民间组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制订了《市行业协会工作制度须知》和《市行业协会资产管理须知》,指导和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确保行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三年来对70多家出现违法行为的民间组织实行行政处罚,其中撤消了30多家,有效促进了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发展;为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促进全市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8月成立了市民间组织总会,现有单位会员100多家,理事单位30多个。

——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对婚介机构的管理,制订了《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意见》,分别对16家婚介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对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规范,不断推进登记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区划地名管理。配合市海洋渔业局开展海域勘界工作,着重协调岛、岛界线争议问题;完成-、-陆地勘界联检工作,增强了行政区划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对各区地名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规范部分地名标志,配合市建设局完成区、镇的门路牌设置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发了市主城区地名信息更新与应用系统,提高了地名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服务功能;近年来,共审核地名499个。

——老年工作。继续完善“老年优待证”的管理制度,增强“老年优待证”的权威性;组织开展以“老有所养”为主线的“十大孝子”、“十佳健康老人”、“十个敬老先进基层单位”和“有为老人”评选表彰活动;举办了“重温激情燃烧的岁月”夕阳美大型金婚银婚纪念庆典活动;组织编写《老年人生活指南》一书免费向老人赠送,分别在《晚报》和《特区报》开辟“夕阳红”专栏,弘扬尊老美德、倾听老人心声、关注老年人生活;先后分两批组织1440名老人参加“夕阳红”健康之旅赴东北和西北旅游;广泛开展向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落实百岁老人每月享受200元长寿补助,连续2年向我市1700名老人免费赠送“夕阳红保障箱”和“夕阳红医疗保健优惠卡”;全面落实“星光计划”,几年来共投入680万元完成了79个社区老年人“星光计划”项目建设,目前,95%的镇、街道建立了设施较完备的老年活动站,98%的社区居委会、82%的村委会设有老年活动室。切实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娱、老有所乐。

——收养登记工作。积极与国家和省收养中心联系沟通,涉外送养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捐助及慈善工作。一是组织好经常性募捐活动,制订《市民政系统社会捐助管理制度》,规范捐助管理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27个。二是抓好对口支援工作,三年来共募集衣被145.13万件、捐款39.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