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暨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0

在全市安全生产暨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安全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特别是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和贯彻实施,加之,市委、市政府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着力创建“平安孝义”,这些都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定的思想基础。这些都是我们做好今年工作的有利条件,压力与动力同在,困难与希望并存。只要我们认清形势,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对安全生产及煤矿节后复工整顿复产验收工作的总体安排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争创全国百强县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在1月2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提出了“三个坚持”、“十项工作重点”和“四项具体要求”,温家宝总理的讲话言简意赅,针对性强,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责任;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通过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安全防范的综合水平;通过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创建平安孝义、实现全国百强县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一指导思想,结合上级下达我市的安全控制指标,市委、市政府已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和“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的安排意见”,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目标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里我就不具体阐述,请大家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
1、切实做好煤矿复工整顿复产验收工作。煤矿节后复工整顿复产验收工作安排意见已下发,具体的程序要求按意见规定办,在这里只想给大家讲两个问题:一是今年的煤矿复工整顿复产验收与往年不同,吕梁市政府规定节后复产验收的矿井只针对“六证”齐全合法有效的矿井,而我市114座矿坑中,仅10座符合这个验收条件,其余104座矿井只能按申请整顿的项目有条件地限定整改期限,分期分批批准复工整顿,等到证件换发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后,方可进行复产验收。希望批准复工整顿的煤矿再不要犯去年的错误了,一定要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机结合,一定要相信市委、政府讲的话是负责任的,不要心存侥幸,一定不能在全市煤矿延期换证前和全面复产前因强行整顿非法生产导致发生伤亡事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范和监管工作。二是在复工复产工作中,简要强调过去讲过的四句话:“严把安全关、程序要简便、时限要把握、服务要跟上”。严把安全关〖htf〗就是:无论哪个煤矿,只要不达复产验收方案要求的标准、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顿不达标准,就决不准草率验收通过。在安全问题上绝不能留任何情面、讲任何关系,“谁牵头、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谁出了问题严肃追究谁的责任;程序要简便就是:把日常监督管理内容与整顿复产验收标准把关区别开来,凡一次能解决的问题不搞多次反复,凡与安全不直接关联的不要附加关卡,积极为企业创造宽松、简便、快捷的条件;时限要把握就是: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尽可能地帮助和督促煤矿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启封复工整顿,对超过启封整顿期限的、借整顿之名强行生产出煤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该停则停、该罚则罚,同时不再受理复工复产申请和各种延期换证手续;服务要跟上就是:要充分认识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维护企业的发展就是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搞好服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帮助煤矿解决困难,严禁各种搭车行为出现,充分体现严格管理和从优服务都是对企业高度负责。
2、矿山企业今年的重点工作以及国家、省、市新的政策精神。
(1)做好证件的延期换发。在6月份前要全面完成煤矿的延期换证工作,使全市的所有保留矿井全部合法有效,全面理顺孝义煤矿的安全生产头绪。今天可以高兴地告诉大家,孝义市的资源整合方案已于2月10日经省政府整合办评审组评审基本通过,只要我市剩余的7个关闭矿井任务全面完成,正式批复意见很快就会下发。所以,在6月份前完成延期换证工作是具备前提条件的,但这项工作除审查编报的有关专篇设计外,现场的再次核查和验收这个环节绝不会少,所以我们的企业要想顺利地把各种证件延期换发到手,至少要做到:去年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的核查现状要保留,条件要具备。切不要再走《山西日报》公告关闭的孝义7个矿井的老路了,否则,结局是一样的。
(2)加强现场监管。这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现场监管必须突出强化对瓦斯、水患和火区矿井的监管,这三大隐患在我市表现的比较突出,截止目前,全市高瓦斯矿井和按高瓦斯管理的矿井数量达到近20座,火区矿井的数量也接近于这个数字,受水患威胁的矿井也在10个左右。为此,今年安监、煤炭两个局要从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和强化矿井业务保安两个层面共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一定要把对隐患矿井的定性定量和监督管理的力量摆布以及人员配备结合起来,既不能留下空档和死角,更不能推诿扯皮,既要突出两个部门的侧重点,还要充分体现全面配合“两为一体”的大局意识,不论是日常监管还是业务保安,职责和目标都是一致的,都要承担起全市煤矿监督管理的共同责任。
(3)着力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和加强企业自身的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直在违背规律,一直在犯着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承揽着企业的主体责任,今年要从以月提取矿井安全投入费用实行强制安全投入和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用人制度两个方面着手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真正使企业和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融为一体,形成安全监管的巨大合力。
(4)关于国家、省、市有关新的政策精神和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根据山西省资源整合办公室新出台的关于对“一证多坑”问题的规定,坑口原则上要关闭,要实现“一证一矿”“一矿一证”,特别是开采同一煤层的矿坑、坑口一般不予保留。
(二)国家要制定出台用能源金和税费宏观调控煤炭价格和煤炭利润,从而有效扼制掠夺性生产,减轻安全压力,特别提醒的是对乱承包、乱买卖煤矿的行为,各乡镇和主管部门一定要加以扼制,否则,带来的社会矛盾和经济损失难以预料,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
(三)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提出:全国今年还要关闭4000个地方小煤矿,按全国24000个地方煤矿总量算,我市今年按平均比例算还要关闭20个矿坑。特别要说明的是,今后的关闭矿井,市、乡两级的财力已用尽,上级的有关政策也已用完,也不会再用补偿的办法去关闭,那么,下一步的矿井关闭对象只有在两类型中产生,一类型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政策要求关闭的对象,另一类型是不服管理的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经营的,希望全市上下要正确对待这个问题,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四)关于全面治理整顿越层越界矿井工作:这项工作省政府在下半年就已做了专题安排,今年必须把这项任务在12月底前整治结束并通过验收,在这里我送给这些企业一句话:常在河边行走总有湿脚的一天,对这个问题心存侥幸是要不得了,也想通过这个会议告诫大家这部分矿井的买卖、承包做不得了。
3、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关于非煤矿山和私开煤矿的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和私开煤矿前面我讲过了,领域在不断扩大,形式更加隐蔽,参与和保护的人更为复杂和广泛,有关这方面的工作制度我们是制定的足以能够使孝义成为一片净土了,但仍然泛滥,原因就是制度留于形式,落实不下去。今年打击非法违法和私挖滥采工作就一句话,“制度要兑现”,要从两个方面入手深化这项工作:一是严格考核国土、公安部门入井实测、侦办案件的百分比,这项工作既要和单位的实绩挂起钩来,更要和单位的经费以及其它相关事情挂起钩来;另一方面要把打击惩处非法矿主和查处参与或保护私开矿的国家工作人员结合起来,否则,这项工作就很难往下做了(会后,就要请示书记、市长拨出专项经费,成立并装备入井实测的专门队伍和成立公安、检察、纪检查办案件的长期工作组)。
关于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专项整治:这两项工作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关于民爆器材特别是爆炸物品今年要从堵源头、实行定期排查零报告和实报告制度、对查办违法人员案件进行考核三个方面入手深化这项工作。所谓堵源头就是要把生产和流通渠道堵死,既要把流入我市境内的各种渠道摸清并建立起一个较为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查处打击网络,更要严密监控我市境内生产领域里的非法流通,要全面建立公安、物资部门定期排查的零报告和实报告制度,要严格考核公安部门查办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爆物品案件的查办率,要把三个环节运用在一起治理整顿民爆物品。关于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也要从三个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一是要严格审查储存点的资格条件和管理能力,二是要突出落实节日期间联合检查的重点措施,三是要建立节日后对销售点剩余的数量较大的烟花爆竹回收或代保管制度。这三个环节捆死了,烟花爆竹的隐患也就减少了。
关于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这项工作我们实事求是的讲:安全监督是个空白,一方面监管的人才缺乏,另一方面还没有真正引起高度重视,随着我市化工产品的升级和化工项目的增加,这方面存在的隐患已经很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并不比煤矿事故小,现在却是个很大的漏洞和欠帐。今年,我们要从强化乡镇安监中心专人专项排查、跟踪整改危化品安全隐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