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运输春运工作会议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3/4/27
县公路运输春运工作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开始,今年的春运时间为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今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民工和学生流动有序、重点物资及时运达,使广大群众在喜庆祥和的氛围中平安欢度春节。下面我就做好春运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
我县春运工作的原则是:“以人为本、以客为主、安全第一、快捷方便”。为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我县各道路运输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管理。
1、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局已经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希望运管所、汽车站各运输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从主管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严格落实春运工作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明确的春运工作职责,企业负责人是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责任不能落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把交通运输安全作为今年春运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安排和部署,坚决杜绝超载和超员现象,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要管到位、抓到底。
二、全面动员部署,提前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准备。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及时组织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春运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对广大驾驶员、站务工作等人员的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精神,扎实的作风,优良的服务,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
2、从1月7日开始,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企业内部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参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查出来的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无条件、及时整改到位。并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是否及时落实到位。对不合格的车辆要收回营运牌证,坚决杜绝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检查工作务必于1月日前完成,并将检查工作情况报我局运管所,运管所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各企业、车站的春运准备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三、落实安保措施,确保春运安全进行
1、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运输服务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要坚决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告知制度,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配备双班驾驶员。要完善安全驾驶监督机制,落实驾驶员限时休息制度,卧铺客车凌晨2-5点必须停车休息,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gps监控平台,加强安全行车的动态监管。
2、加强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要完善必要的检测手段,按要求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例检,履行安全报班制度。要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要确保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正常使用和视频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3、加大客运车辆超载行为惩治力度。对于存在超员、超速、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行驶在三级路面以下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及车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告的通知》(黔公交[]1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4、加强恶劣天气安全运输应对。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气候预警信息,根据气候情况,及时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雾等恶劣气候下的安全预防工作。要密切关注高速公路通堵信息。客运车辆、客运站要配好必要的预防设备及饮食生活用品,做好车辆行驶途中和站内滞留旅客防寒、防冻、防滑等安全预防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众发布客运班次调整和公路通阻信息。在客流高峰和恶劣气候时段,运管人员必须坚守一线,加强现场管理和服务。
四、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旅客合法权益,我局属客管局、运管所要成立稽查组,负责春运期间打击非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非法、违法活动。
五、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切实提高保障能力
各企业、车站要加强应急管理,发生严重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急情况时,各企业、车站要服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令,及时调派车辆及人员积极参与疏导救援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信息收集,严格统计上报制度
1、各企业、车站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春运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春运信息、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
2、春运客运量统计实行日报制度。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车站要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相关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报县运管所,由县运管所汇总后上报州运管处。
3、春运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及外籍人员死亡的运输事故,以及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4.春运结束后,各运输企业、车站要在2日内将春运期工作总结报县运管所。
同志们,道路运输安全运营工作繁重而光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有信心为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力争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运工作任务,让全县人民和过往乘客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向全县人民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