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民营经济工作表态性发言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2/4/16

工商局民营经济工作表态性发言

认真履行工商职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一主三化”战略的实施,我局将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精神,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

一、放宽准入条件,营造高效服务环境

以“便民、高效”为宗旨,切实转变观念与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推行事前顾问服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过去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基础上,对企业改制、招商引资项目其他民营企业的登记实行同步介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使企业的市场准入变为“直通车”。对在都投资兴办企业的业主,只要基本条件具备,其它手续一时难以提供的,可先登记,后补齐相关手续。对民营科技企业和从事农业种、养、加、储、运的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个体私营企业,允许注册资本分期注入,在首次注入资本不低于总额百分三十的情况下,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其不足部分在一年内补齐。除特种行业和专营行业外,非公有制企业原则上按行业大类核定经营范围,可不规定具体的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同时,凡法律法规未规定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

二是推行事后规范服务。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一月上一次门,一月办一件事,为企业分忧解难。同时,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照后回访、网上咨询、专题办公等形式,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做到“四清”,即:企业名称、住所清;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清;企业产权关系清;企业存在的问题清,以实现对企业全方位服务。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对下岗职工、农村流动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行零收费制度。同时在企业中推行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工商联络员进行工商法规知识的培训,收集企业对工商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在企业与工商部门之间建立沟通的纽带,形成部门与企业良好互动的关系。

二、深化职能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积极培育企业商标品牌和广告形象,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通过深入宣传《商标法》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及时邦扶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商标,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全面实施商标战略,推动民营品牌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商标品牌联系人、商标品牌信息通报、商标品牌推介等三项制度,开展品牌注册、驰名(著名)商标争创、商标使用管理、品牌宣传、专用权保护等工作。重点扶持有市场潜力的注册商标,争创全省著名商标,并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同时,按照《加强农产品商标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推动宜都品牌发展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蜜桔、清江鲟鱼、宜红功夫茶、天然富锌茶、农副产品加工系列等优势产业发展,将商标注册领域向农副土特产品和特色产业、服务产业延伸,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特色、有市场前景的农副产品商标,促进品牌农业的发展。

三是正确引导企业利用广告进行企业和产品形象宣传,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大力培育本土广告企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市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改革监管方式,营造和谐经营环境

按照“遵立法宗旨,创和谐监管”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 “和谐管理,执法为民”的意识,建立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推行企业监督检查分类管理制度。按照企业守法经营情况,对连续三年以上守法经营的企业免于日常的监督检查;对守法经营情况一般的企业,除年检、新办企业回查、专项检查、涉案检查外,对同一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有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经领导批准,可以视具体情况,实施定期检查。

二是推行行政提示“两书”制度。对无明显违法故意、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违章行为,属于首次违犯的,不予行政处罚,下发《预警通知书》予以提示,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推行工商行政管理建议书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工商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建议,其建议内容包括:企业投资导向、内部管理机制、企业信用的提升、商标广告战略、客户权益保护、资本运作以及违章违法行为的纠正或控制等各个方面,同时将不定期编发《投资注册指南》,为各级领导和民营业主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从而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坚持“三先三后” 的执法理念(即宣传教育在先,检查处理在后;预警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违法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行政处罚决定在后)和“三重三轻”的行政原则,即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农业和农民消费者利益,涉及名优企业和名优商品保护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从重处理,对企业改革改制中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生的、外来客商的一般违法违章行为,从轻或免于处罚。

四、加强信用建设,营造诚信的竞争环境

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资源,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文明诚信街”、“文明经营区”和评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经营户”、“消费者满意单位”等活动,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企业自律,不断提升我市企业的信用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经济户口为平台,以网络互联为保障,综合反映企业信用信息,横向互通、上下联动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全面打造信用宜都创造条件。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的作用,通过有关媒体推介我市民营企业,吸引外地客商来宜都投资。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竞争力;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提高产业层次;引导扶持民营企多向投资,提高外向发展水平;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的培育,走工贸一体化的路子;引导扶持民营企业树立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各位领导,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方兴未艾,我们相信,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又一个大发展的春天定将到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