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组织工作大会领导讲话
2011年组织工作大会领导讲话第2页
立新思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学会正确履职、科学决策,注重廉洁自律、自我保护;对后备干部要强化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帮助促进全面健康快速成长;对急需人才要抓紧培训,切实开展知识更新、创新能力和相关技能的培训;对基层干部要加强培训,注重务实和管用。2、加强党性教育。中央明确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是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和党性教育三个方面,把党性教育正式明确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三大内容之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能力很强、但缺失信仰道德。要把党性教育列入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性锻炼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要保证用于党性教育的时间,主体班开展党性教育、党性分析的课时安排不少于一周。把忠诚教育、执政为民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廉洁从政拒腐防变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素质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形成健康的心态和人格。要把党性教育内容纳入考试测评范围,参加脱产培训的学员学习期间至少写一篇党性剖析材料。要运用好党性教育的成果,把干部在党性教育中的表现记入学习档案,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3、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树立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围绕学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知道的情况、最想解决的问题完善课程设计。改革班次设置方式,逐步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培训为主向短期学制为主转变。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在坚持和完善讲授试教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从教学任务和学员实际需求出发,不搞“一刀切”。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扩大兼职教师队伍规模,逐步实现主体班外请兼职教师授课达三分之一以上。
4、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加强党校建设,稳步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为我所用。选择一批市内外高等院校作为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在坚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鼓励在党校系统内部、主阵地和社会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公平竞争,重要培训班次要加快推行项目管理,实行招投标制度,让真正有实力、高质量的办学机构来承办。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促进培训经费向优势办学机构流动、培训资源向优势办学机构聚集、生源分配向优势办学机构倾斜。
5、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完善调训机制。对未能完成调训任务的地方、单位,不得列入组织系统年度考核评优范围;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调训的学员,不得列为提拔使用对象,多次不服从组织调训的,要严肃批评。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培训档案,把干部培训学时完成情况、成绩表现、党性锻炼等作为培训考核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改进教学评估手段,省里将把对市县两级的评估重点放到教学质量评估上来,5年内将基本完成评估。各级党校在抓好基础建设的同时,要将改革重心放到提高教学质量上来。完善管理机制。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要实现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政策管方向转变。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培训和使用、管理相脱节的问题,拿出硬措施和新动作,取得新成效。
6、加强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学风不好的问题,是当前社会上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要把学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重点加强对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围绕市委提出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展教学,关键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力戒照本宣科。党校要坚持勤俭办学,在教学、科研、管理上多下功夫,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强化学员和教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培训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干部在参加脱产学习期间,要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守学员纪律,不能搞特殊。党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其严肃性、权威性、纯洁性是党校的使命和责任所赋予的,在学风建设上要理直气壮地发挥主体作用,决不能放松管理,甚至纵容学员违纪。组织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学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大规模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稳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转变学风,切实当好表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继续加大经费投入,把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市一级已经将主体班培训经费统一列入市财政预算,部分区县(市)还没有做到,从开始,这项政策要全部实施到位。
三、关于干部监督工作
前段时间,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相继召开,中央和省委专门部署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要求通过3—5年的努力,达到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的。我市的总体安排是,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规范、完善提高“四个步骤”,健全干部选任工作、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干部选任评价反馈“三个机制”,实现人民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对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满意度“两个提高”。当前,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要制定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迅速组织自查,自查报告11月底前交市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突出重点,要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这次会议下发了10个文件制度,既有中央、省里的,也有市里的。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并向党委(党组)作好汇报和宣传,严格遵照执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加强”:
1、加强干部选任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用)》,做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检查,做到每年开展不定期抽查,每两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通过检查来发现问题,规范工作。刚才,娥皇同志通报了7月以来我市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检查情况,应该说,大多数的单位和干部都能较好地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但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对《条例》的学习不重视、不经常、不深入,业务生疏。有的地方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不高,不按原则、标准、程序办事,研究干部任免不按规定执行。有些同志违反了干部工作纪律,错在哪里自己并不知道。有的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对明显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把关、不报告,没有原则性。对这些问题,要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最近编发的《组织工作业务知识读本》,将组织工作各项具体的规定、程序和纪律搞明白搞清楚,并时刻记在心里。组工干部要以干部任用工作法规为“武器”,把政策、程序、纪律给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讲清楚,为党委(组)当好参谋助手,把好用人上的第一道关口。要不怕得罪人,敢于讲真话,理直气壮地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强化职数意识,严格按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这次检查中发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比较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少数领导同志职数观念比较淡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第一条就是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以后,凡未经报告同意,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要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要敢于正视问题,迅速认真地开展整改。对于今天会上通报的有关问题,各单位都要正确对待,有的问题只点了现象,没有具体到单位,各单位也要自觉反思,对照检查,按照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的处理意见,迅速进行整改。10月底前,各区县(市)委组织部长要到市委组织部来汇报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超职数配备问题要在两年内消化;其他问题在11月底前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整改结果。
2、加强群众举报的受理查核。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依靠群众监督是一个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查核办法,规范接待(接听)、登记、摘报、批示、查办、反馈等制度;加强和改进“12380”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和途径。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要开通“12380”网上举报信箱,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开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已在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和常德党建网开通了举报信箱,桃源、澧县已设置了12380举报电话,没有设置和开通举报电话的要赶紧开通并向社会公告,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都要制定和明确具体的受理程序。要探索建立实名举报结果反馈制度,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核结果,保证群众举报件件有下落。要改进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逐步扩大公示范围,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拟任人选的问题,要按这次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查核,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坚决不予任用。
3、加强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中纪委、中组部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用人方面的七条纪律,在这里我再重申一遍:一是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是对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三是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而且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四是对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以及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严肃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