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自我考评报告

自我鉴定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3

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自我考评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建设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学习法规、强化培训;执行标准、落实制度;严格执法、奖罚分明;加强监管、规范行为”的工作重点,围绕市局下达的年度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季度,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继续维持了去年的良好发展势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落实目标
我局党组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予以高度重视,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我局进行了局部人事变动,随后及时调整了质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持了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连续性。同时,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市局给我局下达的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我局将年度质量安全工作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以责任状的形式下达给质监站与安监站,质监站与安监站又分别与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状。另外,为强化质监员、安监员的责任意识,质监站、安监站分别与每名质监员、安监员签订了责任书,既有要求,也有奖惩措施。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了各项措施和目标的落实。
二、强化监管,消除隐患
自去年开始,我局在质量安全检查方式上实现了两个转变,即突击性检查向例行性检查转变;行政性检查向技术性检查转变,达到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建筑各方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的目的。在检查和整治中,坚持整治“回头看”,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质监、安监执法人员及时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限期予以整改。一季度,质监、安监人员日常巡回检查次数累计达到80余次,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36份,停工通知书4份。
三、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1、贯彻开工前安全措施备案审查制度,严把安全管理源头关
实行开工前安全措施备案审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管理第一阶段工作的有效手段,尤其对规范施工用电、脚手架的搭设和起重机械的选用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也是搞好后期安全管理的基础。一季度我们开工前安全措施备案审查10项,备案率100%。
2、实行通报制度,严处违规行为
今年,我局准备推行了一项具体举措:对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或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实行了全县通报网上曝光制度,同时在工程招投标中实行扣减分。进一步用强硬手段强化施工企业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意识,规范其主体责任行为。
四、现场观摩,典型引路
为全面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向良性发展,我局多次组织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进行观摩,一季度共组织各类型的现场会2场次。从反馈的情况看,效果不错,今年我局准备对全县一年一度的建设工作会议进行改革,由过去的例会改为以现场会的形式进行,初步拟定于我县梅城镇启安坪小区进行。现场观摩会的召开,给全县施工企业搞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树立了榜样,起到了典型引路,带动一片的作用。
总之,我县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呈现出点多、面广、线长的点,在市局的指导下,通过学习市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为切实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