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土地革命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2/18
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土地革命
香港乐施会的年刊要我以字的篇幅介绍一下这20多年来农村改革的情况,这实在是个很难完成的任务,因为这20多年来中国农村改革千头万绪,两万字也说不完,只能勉为其难了。不过,根据我的理解,虽然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践过程和政策研究非常复杂,但都是围绕着土地而进行的,即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土地革命。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自古及今,农民占有土地的诉求是强烈而执着的,中国农村改革的发端也即因于此。中国共产党正是通俗易懂地告诉农民,革命就是土改,土改就是分地,才激发起农民的革命热情,从而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农民革命有效结合起来,最终夺取了政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兑现诺言,全国上下分田分地真忙,中国农民曾经一度成为土地的主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农民们真诚地喊出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好景不长,1952年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中国共产党要带领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农村掀起合作化运动高潮,先是初级社,后是高级社,1953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不到三年时间内,全国农村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生产资料被集体化了,农民们当家作主了,但他们怎么看土地也不象是自己的了。就在农民们困惑、抵制--浙江、安徽许多地方悄悄分田单干或包产到户,甚至发动****(如陕西某县)的时候,毛主席又于1958年发现人民公社好,于是,全国农民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两三个月时间,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化,彻底一大二公了。至此,中国农民既失去了生产自主权,又失去了产品支配权,农民们此时发现,他们已经不仅是公社的主人,而且也是公社的奴隶,农民生产积极性丧失殆尽。1960年以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牢牢地固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民公社牢不可破,公社好比常青藤,社员就是藤上的瓜,从此以后,中国农民就顺理成章地充当起社会主义大厦的坚实基础了。但是,历史资料已经证明,1958年-1978年的20年间,中国农民的幸福生活犹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小岗村隶属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是淮河岸边的一个普通小村庄。1978年以前的小岗村,只有20户人家100多人,是远近闻名的三靠村--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每年秋后,家家户户都要背起花鼓去讨饭。1978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小岗村农民们作出了一个大胆决定:包产到户,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这就是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农村改革由此拉开序幕。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一年就大变样,不仅结束了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而且上缴国家粮食3200多公斤。中共高层的一些明智之士发现,大包干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对大包干给予积极支持,后经过激烈的党内斗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大包干基本肯定,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大包干如星星之火,迅速燃遍了中国农村大地。从1982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五年发布五个一号文件,对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农村政策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充实和规范,从而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部分土地产权和生产自主权,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油、棉产量连年增加,甚至翻番,农民生活普遍改善,整个1980年代,中国农村一片欣欣向荣,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进入1990年代,情况发生了逆转。农民收入增长率连年下降,有些年份甚至成了负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各种矛盾暴露出来了,农村基层政权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层出不穷,农民不堪重负,农村干群关系紧张,许多农民弃田撂荒。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中共中央于决定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推向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就是要把农村的税费制度规范起来,要求农村基层政府以农民土地总产出的8.4%(农业税7%,另加20%的农业税附加)向农民收取税费,除此而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钱、收物,同时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压缩县乡干部编制,加强民主监督,以减少基层政府财政支出。农村税费改革表面上看涉及的是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而其深层次根源仍然是土地问题。其理由有二,一是中央于1990年代确立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要遵循效率原则,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的农业相对于城市的工业是弱质产业,因此国民收入分配必然向城市倾斜,农村就不可避免地掉进发展中的陷阱,从这个意义上说,1990年代农民收入增长乏力也就是合理的了,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政府都扶持农业、补贴农民的缘故;好在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一点,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验,变对农民的间接补贴为对农民直接补贴,此项改革已推向全国。二是农民负担过重只是表象,实际上,它反映的是农村土地产出已经不足以支撑农村上层建筑,从而引发多种社会矛盾;1990年代分税制改革以后,作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增殖税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分享75%,市、县、乡三级才共享25%,绝大多数县乡政府的收入来源于农业税,农业税占大多数县乡政府收入的70%以上,有些地方超过了90%,是农村土地产出支撑着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转,中国农村的县乡衙门实际上都是土地庙,1990年代由于县乡政府自主权扩大,其机构不断膨胀,而与此同时农业产出占gdp的比重却不断下降,至已经降到15%以下,很明显农村土地有不能承受之重了。由此可见,如果说大包干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产出,那么农村税费改革就是为了调整土地产出的不合理分配,从而缓解农村社会矛盾。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60%以上,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只有1.2亩,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庞大,大量农民要靠外出打工谋生,而农民却没有政府所提供的社会保障,所以,对农民来说,农民所分得的承包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他们的生存保障资料,即土地对中国农民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和劳动力是必须盘活、使其自由流动的两大要素,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村土地的顺畅流转,就必须给土地对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寻找一个替代物,正因如此,近年来,中国政府着手进行统筹城乡用工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障等一系列改革实验,虽然步履维艰,但正在奋力前行!
综上所述,我们很容易看出,二十多年来,中国农村改革虽然名目繁多,但几乎无不与土地有关,土地问题既是改革的原因,也是改革的目的,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农村改革实际上是新一轮的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