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十五总结及十一五规划

模版范例范文 发布时间:2012/8/16

药监局十五总结及十一五规划

我局成立于年月,五年来,在县委、政府及省市药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大力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支持全县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十五期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药监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年县药监局是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单位性质为科级事业单位,共有编制个,其中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到年,全省药监系统机构改革全面启动,省以下药监系统资产和人员全部上划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年底,经过省药监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我局人员基本配齐,资产全部上划。在上划过程中,我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除名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都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人,整体素质较高。至年月,我局未上划人员分流工作全部完成,不符合上划条件的人,经县政府研究,有五人回卫生局,一人回市场办,两人回医药公司。至此,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单位性质变更为行政机关,隶属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领导,承担本县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⒈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住“·”、“药品广告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五年来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条,发放出宣传画张,展示法律法规宣传板块,散发宣传资料余份,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⒉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协助市局培训中心组织了场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多人。并对乡村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以前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⒊抓好岗位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为抓本局的培训学习,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培训课程表,几年来,先后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十几项法律,确定每周星期五下午学习时间,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多课时,今年月,市局组织选派业务骨干到市局执法科室以干带训,我局派出市场股股长和稽查股股长去参加学习,每人学习五周,成效明显。今年月,市局又组织执法培训,我局共有名执法人员前去参加培训,请市检察院和省局法规处的领导授课,受益非浅。通过学习,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三、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

自建局以来,我局一直把保障药品质量、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当做首要任务来抓。五年间,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药品经营秩序,依法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净化了全县药品市场。共组织十项专项检查,分别是:过期失效药品专项检查、新特药专项清理、麻醉药品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购进渠道专项检查、学校医务室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牙科专项检查等共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个品种,货值万余元,端掉无证经营及制售假劣药品窝点家,维护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初见成效

为方便广大边远农村的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我局加大力度进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我县原有个乡镇所在地,在截止到年底,只在个乡镇所在地有正规的零售药店,尚有个相对边远的乡镇未有零售药店,这些地方的农民不能到正规的药店买药,只能到个体诊所购药,有时还从药贩子手上购药,不但价格高,药品质量也难以保证。我局为了让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大力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通过引导与扶持,医药药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通过向市局申请,在其他个乡镇相继建起了零售药店,截止到年底,这些药店全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店在全县乡镇覆盖率达到了,彻底解决了我县边远农民购药难的问题。

五、协助县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我局是食品安全牵头单位,为了尽快进入监督角色,从今年开始,我局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积极协调“双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一是出台了《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重点区域为各类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各类食堂;重点行业为生猪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作坊;重点品种为月饼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二是组织召开了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不仅涉及到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执法部门,还有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等部门参加,形成了强大的“食品安全”监督合力;三是为搞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把相关执法部门分成了五个联查小组,分别由质监、工商、卫生、市场办、农业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检查对象各有侧重,五个联查小组分别负责生产、流通、餐饮业和食堂、生肉屠宰、水果蔬菜检测的监督检查;四由县政府印发文件《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把文件下发到十三个乡镇政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本乡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双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由电视台跟踪,对各个联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食品和生产经营假劣食品和企业和摊点及时进行曝光,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

成绩已属过去,“十一五”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我局领导班子经过认真谋化,制定我局出“十一五”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按照省、市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两条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奋进,争创一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本着一监督好二服务好三支持好医药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局“三抓一加强”的工作方针,“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以“两个工程”食品安全工程、药品放心工程,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指导,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稽查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

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重点环节的监管,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实现“一个目标”,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个工程”即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三个重点”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全面履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参与重大事故处理的职责;“四个结合”,即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内部执法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实现“五个突破”即在监督机制,监督水平、促进发展,队伍建设,行业形象上有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重点环节是:⒈非法购进、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牙科、骨科、手术室、计生器械等所有类型的医疗器械、诊断试剂;⒉农村医疗机构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等;⒊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⒋加大对通过邮政渠道寄递药品的查处力度;⒌个体门诊、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管理、使用、用后规范处理等;⒍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虚假、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⒏加强对非处方药药店经营范围的监管;⒐加强对生物制品流通秩序、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监管;⒑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加大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抽验频次,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抽验任务,以科学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药品检验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药品检验资源效能。

(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按照职能划分,履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调研工作。会同食品监管相关部门,对食品产业链“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及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清、问题明,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的落实,在夏季、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次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原则,抓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食品,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