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人员文明工作守则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31

政府办公室人员文明工作守则

政府办公室人员文明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勤政为民意识。
二、模范执行国家法规、廉洁勤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行政。
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脱岗、离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着装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大方。
六、遵循公务员语言行为规范,带头推广普通话,使用机关文明用语,禁说服务忌语。
七、接待来客要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主动让座、倒水;与人交谈要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不得敷衍搪塞。
八、接听电话,要先问您好,然后自报单位;接到打错的电话,应向对方讲明情况;不得说我不知道、我不清楚、不归我管之类的话,更不得大声训斥或猛然挂断电话。
九、办公区内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各种标识标牌内容正确、规范醒目。
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