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1/1/6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讲话稿第2页
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用人得当,就能有效调动大批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用人不当,就会严重挫伤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如果选错、用错了人,就会影响团结,贻害工作,给党的形象抹黑,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过去我们讲“又红又专”,现在我们讲德才兼备“靠得住,有本事”,标准是一致的。什么才叫“靠得住”,什么才是“有本事”,什么样的干部才能“上”,什么样的干部必须“下”。这些方面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研究探索。要把《干部任用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量化、细化、科学、实在的用人标准,形成科学完备的指标体系。要逐步建立科学的以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创新能力、政治理论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评价体系和考评程序,让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风好的干部得到重用。二是要解决好怎样选人的问题。用什么人是标准问题,怎样选人是方法问题。只有标准而没有科学的方法,同样不能把优秀的人才选拔进干部队伍。选人的方法很多,关键是要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用等环节扩大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考察结果反馈通报制度、任前公示制度等,研究探索差额考察制度、常委会议投票表决干部任免制度。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要彻底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想,打破人才的地域、行业、台阶甚至身份的界限,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总之,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用“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改革成效的试金石,使干部人事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三、用好的作风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
现在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思路和主要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抓落实,关键在于各地、各单位以什么样的作风,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方法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班子认识的高度和重视的程度。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改革是大局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是干部人事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不是可改可不改的事情,而是势在必行、不改不行的事情。要明确责任,各县区党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关心、支持、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努力把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谋划好,并把它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职能作用,主动思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并向党委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第二、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有压力更有阻力。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不怕困难,排除干扰,敢为人先,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改革创新意识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抓住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领导班子换届等各种有利时机,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仅靠一两个部门或一两个方面,是很难见成效的。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县乡要统一步调,上下联动,全面推动改革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市县区机构改革目前进展总体是顺利的,市直单位“三定”审批工作基本结束,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完成过半,目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正在督促市直部分单位抓紧进行人员定岗分流工作,10月底前可基本完成;县区机构改革进展尚不平衡,进度快的县区“三定”审批已经结束,人员定岗分流工作正在进行,但也还有个别县区到现在编制尚未分配下达,整个实施工作还没启动,已影响到我市机构改革的整体推进,影响到省委、省政府要求10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机构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并在其它有关会议上也多次作了要求,可以说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在时间上是比较充足的,再不能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是说不过去的,向省委、省政府也是交待不掉的。10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是最后的时限,在月底前不多的时间里,各县区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一切措施,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将在11月上旬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缺乏系统规划,只满足于“零打碎敲”,是难以取得真正进展的。要从系统的整体的高度确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思路,胸怀全局,高屋建瓴,系统谋划,周密考虑,切不可草率行事。要注意做到制度的整体配套、渐次推进和协调发展。在决策上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坚持每一项改革都有利于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到中央已经提出明确要求的改革要积极推进,原则要求的改革要积极探索,尚未要求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试点。在对象上要做到党政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做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一般干部选用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在内容上要做到选用、管理、教育、监督等制度的改革同步进行,注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同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特别是《干部任用条例》相衔接,避免相互矛盾和相互抵触。在方法上要注意制度的可操作性,力求具体、细化量化、系统配套,以管用、可行、严密为目标,不断把制度建设推向更高层次、更符合实际。
同志们,选贤任能,重在制度。新形势、新任务为我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