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工作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6

市财政局**工作制度

市财政局**工作制度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处理好人民来信,接待好人民来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提高认识,处理好和接待好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
二、坚持实事求是,要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为准绳,区别情况,妥善、及时、准确地处理问题。
三、热情接待,尊重**者的民主权利。审阅来信要认真、细致,防止看错、转借;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支持和保护**人正确行使申诉、控告、检举及批评、建议等民主权利。
四、认真做好登记工作。来信来访都要在《人民来信登记簿》和《人民来访登记表》上登记。
五、建立督促催办和检查制度。**工作的职能科室为纪检监察室。转交各科办理以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由纪检监察室催办。对于处理有错误的,根据局领导意见,责成承办者重新处理。如还需向上级转报的,应表明自己对事件处理的意见,处理结果要在登记簿上登记。
六、及时做好回复工作。办结后,要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来信来访者,并听取其意见,如有必要应重新进行调查处理。对无理纠缠者要适当处理,通知须留存根。
七、及时请示,事后汇报。遇到比较重要的人民来信,应立即送局领导过目;接待比较重要的人民来访,也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再作处理。纪检监察室对**工作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对涉及全局性的**事项,及时请示,由纪检监察室协调各科进行综合处理。年终进行总结,做好**信息反馈,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