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30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库区安全,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提高经济效益,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无关人员禁止入库,确因工作需要,经登记检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二、进入库区人员,出入大门要下车示证。三、出库物资一律凭出门证,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四、送粮车辆必须配戴防火罩和防雨用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五、运粮车辆在距北大门20米处排队,上班开门后,顺序进入,低速行使,下班关门后,严禁入内。六、进入货场的车辆,不准在平道口停车,如损坏设施和物资者,依情节赔、罚款。七、消防器材由专人保管维修,经常处于戒备状态,对私自挪用造成损失者,依损失程度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八、无关人员不能动用库内电器设备和避雷装置,确保安全用电,避免雷击事故。九、不准扒墙、跳墙和在围墙外挖土。十、对来库区无理取闹,影响工作,态度蛮横和动手打人者,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