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委员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2/2/28

热电厂委员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一、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由党委委员、正副厂长、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党委书记担任组长。

二、学习内容
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及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与国华这一管理体制相关的科技、管理、市场、法律等知识;联系实际研讨改革与发展,以及如何结合三讲教育提高干部队伍、职工队伍素质等重大问题的理论与方法。
三、时间安排
每月安排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六下午,必要时由党委决定改期或临时安排学习。
四、学习组织
1、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由任党委委员的副厂长主持。
2、年初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重点。其学习内容按照“联系实际”和“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当时形势和需要进行安排,综合部提前一周将学习内容通知到每个成员。
3、学习活动要搞好组织工作,综合部负责,包括学习时间和内容的安排,通知、考勤、考核等。
五、学习要求
1、学习要认真读书、阅读文件,联系实际思考问题,自觉地用马克思理论改造世界观,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凡系统学习完一个专题,都应认真组织讨论,交流心得。
3、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做到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学习组长或主持人请假;学习中不得看与学习无关的资料或文件,不谈论与学习无关的话题。
六、考核、检查
1、综合部负责考核,考核要认真,要具体登记缺席人员未参加学习的原因。
2、每人每次考核,半年公布,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总结。
3、每半年将学习情况、考核情况向电力公司党委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