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员工管理工作办法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1/2/10

房地产员工管理工作办法第2页

发。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起薪之日起享受。

每年一月份,根据员工工龄的自然增长,职工工龄津贴自然增长。

四、福利津贴

(一)福利津贴的计算按公司有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

(二)福利津贴的调整根据物价调整及公司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福利津贴自职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五、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办法=职工工龄基数系数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

六、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七、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

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九、午餐补贴(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一)午餐补贴的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

(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

(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

产假;

国外出差;

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

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健康疗养期;

因工伤休假;

公假。

(四)以上各类情况中出勤日数均不包含其中的法定节假日。

十、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

根据所在单位(或部门)当年经济效益情况计发。

(二)年终奖根据公司考核年度的经济效益情况发放,其总额及考核办法由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提出,总经理批准决定。

十、公积金

(一)公积金的计算办法=员工月平均工资%

(二)员工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公司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公积金的计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一计算年度内确定公积金的最低和最高水平。

(五)具体规定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为国家规定的百分比例)。

十一、基本养老金

公司参加当地或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司与员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员工个人帐户,直到退休时使用。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假、请假

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行业的特点,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___>___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按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和工作时间167.4小时进行工作安排。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工作性质安排好作息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公司和各部门(单位)的意见,统一下发作息时间通知。

第三十九条休假日:

一、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五一劳动节(三天);?

4.十一国庆节(三天)。?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四十条生育待遇

一、假期

1.产前假: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前执行。

2.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30天,产后60天。

(2)难产:加假15天。

(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加假15天。

(4)晚育假:年满24周岁的初产妇,加假15天。

(5)自然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45天。

(6)人工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14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30天。

3.哺乳假: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六个半月,不申请哺乳假或产假届满的女员工,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可授乳两次,每次半小时,但往返时间需半小时以上的,只能两次合并,每天一小时。

4.女员工生育期间,丈夫可享受二天的助产假。

5.产假、产前假、哺乳假时间均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规定的休息日。

二、待遇

1.产假、男员工助产假期间,除扣其绩效工资和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

2.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50%岗位津贴及由单位扣除其两个半月及六个半月绩效工资,其他待遇不减。

3.如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有关规定,六个半月以后继续申请哺乳假的,按事假处理。

第四十一条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及事假

一、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如下:

1.医疗期内每日扣:(本人岗位等级工资+各种补贴)/21。

2.医疗期外停止一切待遇。

3.因病假扣发工资后,确有生活困难者,经本人向公司申请,由公司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事假每天扣:(本人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各种补贴)/21。

三、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绩效工资/21)。具体考核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考核标准、职工工作情况而决定。

四、病事假时间累计计算,扣除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

五、连续病、事假跨月度者,分月计算。

第四十二条带薪休假

一、特别休假

特别休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休假(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1)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定假除外)。

(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3)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4)一年内病假、事假、待岗、下岗累计超过二十一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待岗、下岗超过二十一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者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6)凡疗养或休养者,其当年疗养或休养时间不足当年休假时间者,可以补休;先进工作者和职工献血奖励的疗养或由公司安排的疗养或休养不在此列,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二、待遇

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单位不得因员工特别休假的原因扣其绩效工资。

第四十三条婚丧假

一、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7天;?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4.婚假包括除国定假日外的休息日。

二、丧假:

1.丧假给假3天。

2.丧假系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

三、待遇: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各种补贴)/21,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第四十四条职工死亡待遇

一、抚恤金:

1.员工病故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工资。

2.工伤死亡或烈士抚恤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丧葬费:员工死亡丧葬费为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

三、员工如有直系供养亲属,可享受困难补助如下:

1.先发6个月本人工资;

2.第七个月起:

(1)因公死亡员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员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贴等工作性补贴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职工公假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学生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子女参军可享公假1天。

三、员工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视员工工作情况核发,超过三天以上起扣发午餐补贴,其它待遇不减。

四、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第四十六条其它情况

一、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的,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的70%发给并停发午餐补贴、绩效工资。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原则上由失职者自行承担,并视情节扣发一个月以上绩效工资或岗位等级工资。

三、受公司警告处分者,扣一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四、受公司行政记大过处分者,扣三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

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补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七、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并处罚款月薪的10%。

第四十七条以上待遇的考核仅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贴、午餐补贴、绩效工资等部分,年终奖等一次性发放的费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四十八条以上规定所涉及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公布为准。

第四十九条员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者,均应由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请假和脱产学习及其他脱产情况者,须由公司主观领导核准,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各单位(或部门)应如实、及时做好每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公司进行管理,如职工不经批准进行休假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五十一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二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四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五十五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五十六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五十七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http://nayishi.com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五十九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