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镇“五五”普法学法日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2/5/12

金石镇“五五”普法学法日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全体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特建立本制度。

一、机关国家公务员、政法部门的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坚持“一月一法”学习日制度,并不得少于8学时。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学法日组织学法不得少于4学时。

三、村级“两委”成员每月利用村集体办公组织学法不得少于2学时;定时利用村有线广播向村民宣传有关实用法律一次以上;年内组织党员、村民代表举行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

四、场镇各单位、部门要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法规颁布纪念日利用板报、标语或有线电视向公众进行进行法律宣传。

五、社区居委会要利用有线广播每月向公众宣传相关实用法律法规三次以上。

六、参学单位、部门和个人在“12﹒4”法制宣传日要向公众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镇“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在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上发表学法动员讲话。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