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事务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8

学校行政事务管理细则

学校行政事务管理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九十九条为完善学校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学校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办公室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办公室不得打闹嬉戏,高谈阔论,严禁在办公室抽烟,要保持好办公室的卫生。

第一百零一条妥善保管好办公室物品,不得私自挪用办公室公物,严禁公物私用。

第一百零二条在办公室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接待来客要有礼有节,不得和来访者发生冲突。

第一百零三条办公室钥匙由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私自配制及转借。

第一百零四条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第一百零五条谦虚谨慎,互尊互助,密切协作,合力共事。

第一百零六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爱惜公共财物。

第一百零七条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三节电教室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基本政策

1、电教室管理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禁止非学校人员进入电教室。电脑内部信息、教学资料等属学校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电教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3、电教室的各种设备维修费、耗材等应每月统计核算编制报表上交到行政部经理。

4、严禁将电脑用在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一百零九条学生须知:

1、保持教室安静和清洁,严禁嬉戏打闹,不乱扔纸屑与物品。
2、遵守纪律,服从教师指挥,按规定位置就坐,不得随便调换座位和移动桌椅。
3、爱护室内设施。严禁学生操作服务器,损害设备者应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包括在课桌椅上涂写刻画的),一经查实除赔偿外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要养成良好习惯,每节课后及时清理桌面与座位,使之恢复原状。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食物(特别是口香糖)、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第一百一十条教师须知

1、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有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在98%。

2、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3、做到安全防护工作,电教室的门窗及时关闭上锁,室内要保持干净,并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震动、防腐蚀,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安全。
4、使用完毕后,值班教师必须逐项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关闭设备电源.

第四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办公用品作为企业的必须开支,在学校的费用中占用较高的比例。加强和规范对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可以达到使学校压缩开支,树立形象,强化管理的目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办公用品的管理方式

1、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由内务组负责,还要做好账本登记,定期对文具进行盘点。

2、负责人员应将一些使用频率较高,如圆珠笔、纸巾等,稍作一些保存。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办公用品的采购方式:

1、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由各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内务专员购买。

2、价值在1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需各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3、办公用品购回后,经手人必须填写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并有部门经理签名方能报销。

第一百一十四条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每天中午12:00—13:00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其余时间不予领取。

2、墨盒、笔必须以旧换新。

3、学校每月按需、按量发放纸巾,请节约用纸。

第五节电话使用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学校电话是为学校与外界沟通、业务开展之用,为规范电话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节省成本,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电话接待服务规定

1、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灵通职业培训学校”,要求语言规范、简洁、礼貌,不得电话响三次后再接听。

2、接听电话时声音不要太大或太小,以免影响通话质量及打扰其他人工作,声音要求柔和、适中;找对方时,不得直呼其名,注意礼貌。

3、接听电话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一百一十七条电话管理规定

1、学校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学校内打私人电话。

2、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学校不允许员工在学校挂私人长途电话。

第六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学校车辆必须为学校业务服务,赂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经理先向行政部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由行政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车。

第一百一十九条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行政部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其他部门借车,需经行政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才安排。

第一百二十一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行政经部或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七节资产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

第一百二十六条部门

固定资产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1、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等资产的盘点、登记等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2、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

第一百二十八条盘点

资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季度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一百二十九条资产的添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行政部门填购货单、内务专员负责购买,先再送总经理呈核后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2、请购货单上应详填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别、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购实及验收的依据。

3、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登记,并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一百三十条资产的登记

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时亦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资产调拨处理

1、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学校内相互调拨时应向管理部门申请,由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拨,并由内务专员负责资产的调拨工作。

2、资产管理负责人移交时,应会同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一百三十二条减损处理

运输设备、教学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注明减损原因,送行政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送内务专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

第八节膳食的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星期一至六学校统一安排就餐,星期日除值班员工外,其他员工不安排就餐。

第一百三十四条员工如有事不在学校就餐,应及时上报(早上10点前,下午4点前)。如有不报者每餐罚3元。

第九节卫生清洁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清扫卫生时间:每天晚上下班后一小扫,一个星期一大扫。
第一百三十六条卫生区域:办公桌、椅、设备、地面等;
第一百三十七条保持办公室清洁,茶杯用完后及时清洗,摆放整齐,工作用品摆放整齐。

第一百三十八条在上班时间内要负责好自己工作岗位上的卫生,如桌面、地面等。

第十节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一百四十条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一百四十一条住宿员工应自负水电费及其他日常费用支出,学校只承担支付房租费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行政部或宿舍负责人同意。

第一百四十三条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11点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给学校。

第一百四十五条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第一百四十六条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洗手盆、阳台。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调出学校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动前交清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否则学校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