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安监局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的总体思路,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作为中心任务。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功能,提高全社会对公共安全风险的高度关注。
二、 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5月11日-1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宣传发动,全面实施。以“防灾减灾日”为载体,结合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培训。市、县两级分别对市属和县(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二是组织一次演练。市、县两级在活动期间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指挥、协同作战、应急保障和应急通信功能,提高各级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组织一次广场宣传日。各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利用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开展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避险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自我避险意识。
第三阶段:5月26日-5月28日,督导检查。市局将分三个组对各县(市)区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第四阶段:5月29-5月31日,总结表彰。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查找不足,于5月29日前将本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的有关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务必要提高对“防灾减灾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正确面对我国遭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的残酷现实。结合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贯彻实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公众预防避险和自救能力。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以及围绕“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好法律法规和科普宣教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整合资源,精心策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普及工作的范围,要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走过场,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