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质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及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我县范围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使在食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0日-1月10日)。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我局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发放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按照公告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县质监局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
(3)我局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在食品生产各个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4)我局按照自身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要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
(5)我局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我局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我局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3)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
(三)规范巩固阶段(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我局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行为。
(3)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专项整治的开展,及日常工作。
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质监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1.县质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
2.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在1月20日之前和3月20日之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