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事迹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1/4/4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事迹第2页

、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罪犯的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工作。多年来,123县人民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把工作延伸到审判工作之外,延生到刑罚执行的各阶段。

一是向学校、社区延伸。组织巡回教育,就地以案讲法。预防犯罪不仅是预防犯罪青少年再犯罪,而且还包括防止没有犯罪的人犯罪,这就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为了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七名法制副校长先后到县一中、二中、三中就县二中学生 故意伤害案的审理情况,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激发了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兴趣。同时,法院先后8次指导一中、二中、三中的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指导中法官将如何驾驭庭审,如何成为一名富有实践经验的法官,如何在庭审中体现出法官的威严都手把手地教给了学生们,使他们在学习中享受乐趣,在乐趣中把握知识。三年以来,法院在全县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24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各11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二万余人次。特别是案例评析活动,使学生们学到了在课堂上没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学生们对一个具体犯罪有了更深入细致的了解,正如一位学生发言中讲到的那样“今天法院的叔叔阿姨到我们这里,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的案件对我们进行教育,使我们感到真实,感受深刻……”、“它就像警钟一样,当我们面临着是非边缘的时候及时敲响,它就像利剑一样,当我们将要触及法律禁区的时候刺痛我们……。”巡回教育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不仅使我们认识到广大青少年对这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是急需的,同时也使我们感受到减少青少年犯罪势在必行,且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方针。

二是向缓刑犯延伸。法院组织青少年缓刑犯参加每年的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严格遵章守法的法制教育,同时强化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家长的监护责职。把司法工作向后延伸,为浪子回头创造条件。

三是向监狱延伸。我院通过多种形式与未成年人罪犯服刑场所建立联系,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近三年来, 县法院经常走访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有重点的回访犯罪青少年10余人。有效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正视人生规迹,重返学校继续学习,健康成长。杜绝了未成年人因恶习不改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是向宣传方面延伸。法院政工科与刑庭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及时宣传报道法院对青少年刑事犯罪典型案件审理的情况以及少年法庭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舆论氛围。

以上是我院在审判过程中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一些做法,我们将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汲取兄弟法院有关预防帮教青少年犯罪的先进经验,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治理工作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