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7/7/19
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事迹材料
盘活林地资源,促进林农增收————记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
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于10月注册正式挂牌成立,位于白岩乡檀木村,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出现的农村林业新型经营实体,是我市林改后出现的首家中药材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级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托湘西州湘泉制药厂和吉首市武陵山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两个战略合作伙伴,将中药材种植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了合作社规模化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富有本地特色的现代生态中药材种植产业。目前合作社辐射周边6个行政村,现有社员228户,参加意向报名加入合作社组织的农户300多户,固定资产500万元,实现林地流转3500亩,总产值达320万元,利润135万元。
一、合理利用闲置林地,全面发展药材种植
合作社主要采取了“公司+基地+支部+合作社+成员”的运作模式。投资780万元,开发林地面积3500亩进行中药材栽植,其中栽植金银花1000亩、黄柏500亩、吴茱萸500亩、丹参200亩、莪术500亩、椪柑300亩、山药100亩、百合等其它中药材栽植200亩;同时发展了银杏、金银花、猕猴桃、桂花、板栗等幼苗200亩。依托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发展现代林业,生态旅游观光,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回归自然,返璞归真”休闲娱乐的好去处,逐步建设成了吉首市乃至全州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基地。
二、规范流转林地资源,实现林业集约经营
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是科学发展的集中体现,根据“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集约利用”的原则,林权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林地资源管理工作,向合作社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实现了林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有限的空间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流转数量增加和规模逐步扩大。合作社自成立起就开始注重林地流转,在自有500亩林地的基础上通过互换、入股、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目前已将4个村(白岩乡作落村、檀木村、桥六村和马颈坳镇汩比村)集体和农户承包的3000亩林地流转连片使用。签订流转合同手续的农户有228户,流转林地3500亩,流转期20年,每年按70元/亩支付租金,共计年租金24.5万元。通过流转让农村闲置林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展,为实现现代林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供了保障。
二是投入财力人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社投入资金90万元,劳动力2200个,整治林地3500亩,人行道路7300米,兴修排水渠2400米,灌溉池320口,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了林地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减少了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林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极力创建就业平台
合作社现有主要管理人员22人,其中大学生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2人、高级技师1人、中级职称3人、中层管理人员8人、药材护理人员6人;长期聘用本地及周边农民120人为种植加工人员,关爱和扶持残疾人,聘请周边村20名残疾人作为合作社基地职员,给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让他们最大化的享受到福利待遇。良好的管理团队、精干的专业技术队伍、热心的护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和护理中都能积极发挥作用,以很好地成绩完成各项任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积极吸收有志向的大学生参加合作社组织,先后吸纳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5人,给最好的平台,最好的服务,让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现代的科学技术开发现代中药材种植新模式,先后被州、市劳动管理部门定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四、林权改革效益突显,合作经营实现“五赢”
中药材种植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林地流转中使农户、支部及合作伙伴得到实惠,实现了森林资源资产要素与市场要素的有机结合,促进林业的规模经营,激活了林业要素市场。实现了“五赢”:
一是专业合作社股东每年实现赢利500万元。
二是农户不仅有土地租金,还能在家门口打工收益13180元。
三是得到战略合作伙伴湘泉制药等企业的扶持,共同谋划基地发展,湘泉制药等企业先期垫付成本(如:苗木、种子、化肥和除病药物),统一收购时剔除成本,获得赢利160万元。
四是支部赢利。“公司+基地+支部+合作社+成员”的运作模式,每年从收益中提取2万元资助所在地党支部投资当地公益事业。
五是老百姓赢利。合作社不仅发展了基地,而且争取了上级150万元资金支持,硬化村道5.5公里,方便了附近村老百姓出行。合作社成立以来,得到了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基地和所在村基础设施都得到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