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事迹材料(工商窗口)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5/1/31
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事迹材料(工商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按照市委软环境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的要求,以优质服务促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创业型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做到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确保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中心得到充分发挥,为我市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作出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切实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积极开展做好股权出质登记,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业发展的发展,认真落实贯彻执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加强对新出台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学习,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调研,开设创业绿色通道,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登记注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各类市场健康发展。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实行“审核合一”制,手续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注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完善联合年检一站式服务。在中心的指导下,全力配合国地税、商务、外管等部门,进一步简化年检手续,削减11项送检材料,同时采用书面送检和网上报检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年检各项数据和指标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方便和服务外资企业。
三是加大联审会办力度。坚持“产业第一、企业至上”,创新审批方式,完善“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联动机制,与各窗口紧密配合,深入一线协调、一线服务、一线督查,实行专项收件、专项流转、专项管理,做到随到随办、快速办理。
三、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在窗口实行“六公开、四统一”。公开企业登记办事流程、登记法律及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承诺、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文书的示范文本、亮明党员身份,统一登记程序、收件标准、审查要求、公示内容。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按照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全面推行超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积极开展《工商登记贴心服务》和《注册登记解忧工程》活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是推进“三个延伸”。做到从办照服务向创业服务延伸,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公正、和谐的市场准入环境;从常规服务向灵活性服务延伸。实行投资审批的一条龙服务;从窗口服务向引资服务延伸,窗口积极做好招商引资配套工作,确保引得进、留得住、做得大。
四、开展党员示范岗,树立先锋形象
中心工商窗口党员同志自争创活动以来,认真履行公开承诺,带头学习政策法规,勇于在法律法规的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时掌握、消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凝聚力量上下功夫,将紧密联系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把学习活动与我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使窗口同志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让群众更方便、让企业更满意”,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全中心创先争优,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提升服务质量上创先争优,把“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转化为服务全市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
三是突出党员示范岗建设。从思想素质、作风建设、工作业绩、遵章守纪和示范作用五个方面大力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树立起“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标杆,努力把党员示范岗建设成为优质服务岗、标兵文明岗和勤政廉政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