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领导述职报告
建设局领导述职报告
县委考察组: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建设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每年年初县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地区建设局的工作部署,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努力整顿市容市貌,不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圆满完成了各年度的工作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作战,分工不分家,为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竭尽全力。现将我局五年来领导班子的运行及工作情况分五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能抓业务,全面完成了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五年来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总投资28156.7元。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程项目:
1、市政道路设施:完成梵净山路、文昌路、中心街、解放路西段改扩建及县府路、圣礅路、健民路路基、土方回填工作;新增道路面积3.8m2。
2、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恢复日供水4000吨马口洞供水工程,改造城区供水管网4.15km。与此同时,我们还向银行贷款300元,开工建设了慕龙至县城的引调水工程,该项目竣工投产后,县城居民将饮上清洁、卫生、干净的纯天然矿泉水。
3、市政配套设施:正在抓紧完善建设占地2的城东商贸城、占地1.07m2的城西停车卸货场、占地15公顷的梵净山体育中心及板田沟农贸市场、圣礅路综合市场和印江河翻板坝等建设工程;完成了县城一、二、三期防洪堤建设和南门桥、东门桥的亮化、美化工程。
4、集排水工程:新敷设城区排水管网8.71km,改造排水沟渠4.02km,新建各种网线管沟2.1km。
5、环卫设施:完成城郊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新建水冲式公厕及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各两座。
6、亮化、美化、绿化工程:完成民宗局小广场景观及茶博城景观建设,新安装新型路灯96盏,城区各单位安装彩色灯管线8.15千米;完成西环桥引桥及四条出入通道绿化等城区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8m2。
7、加快新区建设,推动旧城改造。五年累计投入新区建设及旧城改造资金1.28亿元,完成了西环安居工程、供电局经济适用住房等2单位的职工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了城东小区、华府花园、阳光花园、和谐家园、金玉小区旧城改造等商住房开建设项目。目前城区住宅面积达到120.m2。
8、农村集镇建设:全县1乡镇结合新农村建设及村级阵地建设为契机,围绕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集镇基础条件、提升集镇品位共投入资金681元,进行了集镇道路、给排水、路灯、公共建筑、生产建筑、村庄整治等工程建设。其中投资200万元,完成91农村住宅装饰、厕所改造,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点,28,县级示范点1。
由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促进了我县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目前县城人口达到5.人,城镇化水平达到22.,建成区面积达到3.6公里,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6.米,人均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达到10.米和26.,人均住房面积和住房成套率分别达到21.米和9。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严格执法抓监管,切实加强了城市管理和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一)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强了城市综合管理。在规划管理上,一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了金玉小区规划、城东小区等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城市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二是依据近期规划要求和县城实际,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了解放路改造、梵净山路、文昌路改造等市政重点项目,提升了城市品位,增强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规划审批程序。成立了建设工程规划评审小组,实行了建设项目审批前媒体公示制度,使规划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四是依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及现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为今后五年我县城镇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五是严格了规划审批和管理。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坚持“方案评审”和“一书两证”制度,对符合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全部核发“一书两证”,发证率达到10。城市管理上,结合规划的宣传、实施,积极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占路为市、乱贴乱画、货不入店、私设广告牌等突出问题。近年来,共依法查处违章建筑8,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47,取缔城市主要街道乱摆摊设点2180处,查处违章进城车辆65起。通过整治,强化了规划意识,使城市面貌有了新的变化。
(二)严把建设关口,坚持依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对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履行法定程序规避招标,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主体各方质量责任落 实不到位,以及非法挂靠转包、分包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治,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治理和限期整改,确保了我县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严格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各项建筑工程招投标率达到10。三是加强工程的报建审批管理,工程进行进场交易率、质量监督覆盖率、验收备案率、《施工许可证》办理覆盖率、监理覆盖面分别达到10。四是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无证开发、挂靠开发、无证销售、面积不实、虚假广告等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房屋开发单位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督促房开企业为购房者办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两书一证”发放率达到8以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率达到10。
(三)狠抓安全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教育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集中研究解决了供水行业管理不规范,供用水双方价格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次组织人力深入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认真探讨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报县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按照制定的供水设施改造方案,对城区相关单位的住宅楼进行了分户供水改造,改造户数462。三是根据用户意见和供水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经营不善、经营能力有限的公司班子进行调整,调整后经营状况和居民反映状况良好。四是积极研究探索供水行业改革方式,为供水企业改革作准备。五是加强监管,督促供水企业提高供水服务质量,通过跟踪监测、举办供水管理人员培训班、散发供水常识宣传单等方式,让居民群众、单位职工共同参与监督供水经营管理,对提高供水服务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加大清欠力度,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按照国务院和省、地、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主动开展清理,按照边清理,边督促签订还款协议的要求,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制定偿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计划,并抓好检查落实和情况反馈上报工作。近年来共签订还款协议15份,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108元,拖欠工程款由底的1538.6元,下降到457.6元,清欠率达7。
(三)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想方设法做好规范物业管理的前期工作。一方面,对现有从事物业管理单位的从业人员、物业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另一方面,多方考察调研,提出了我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的管理制度,上报县政府等待批转实施。
四、落实责任抓监督,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完善了工作机构,抓源头、常预防,几年来认真办理了群众来信来访信件3,按照反映事件,落实责任单位,全部给予了答复处理,做到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不拖拉、不推委,维护了稳定,消除了负面影响。二是五年共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建议5,全部按时按质办结,并对符合政策,有条件办理的建议给予了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服务社会水平的提高。
五、坚持不懈抓建设,不断提高系统服务社会的整体功能
为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建设行业作为窗口部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职能,结合行业特点我们突出了“四抓”:
(一)抓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凝聚力。五年来根据建设局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充实了中层干部,使中层力量不足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根据县直工委对建设局成立党总支的有关文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了党总支班子,完成了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增强了局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我们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等政治资料4篇。学习省、地、县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两个《条例》落实等配套资料2篇。在学习中,班子成员共撰写读书笔记41篇,心得体会58篇,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学习国家、省、地各项建设法规和条例办法5部,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县以上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开阔了视野。认真研究国家及省地在城乡建设和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向,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依据性。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领导班子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成员分工,使班子成员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大胆工作,开拓进取,坚持每周一次的工作碰头会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日常工作和党内生活中,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凭个人义气,不要个人意志,不搞一言堂,自觉维护班子在干部职工中的良好形象。班子成员思想上相互交流,组织上相互监督,作风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支持。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干部使用、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