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审判庭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2/7/21

法院刑事审判庭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区人大监督、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下,顺利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及审判任务。本着求实创新的精神,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坚持“公正与效率”,能严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央八项要求的规定来要求自己,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法官的责任,搞好刑事审判及政治学习,几年来带领刑庭全体干警前后被评为市政府评为“严打政治斗争”先进集体,被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每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个人被市政府记三等功、市、区优秀党员,市优秀法官、人民满意法官、创安先进个人等,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刑庭在法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扮演着“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的重要角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除了在业务上要求比较精通外,更需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了解刑法的理论,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水平。
一年来,刑庭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计89件,未出现错、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现象。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案件办成实案、铁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的作用。自在刑庭工作来,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总结出不少办案经验,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有着较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平衡利益冲突的调节能力,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细释法意、明辨是非、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用真情爱心,化柔风细雨,促理解宽容,扬传统美德,追求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共同实现。对于**、上访、闹访人员,能做到做通其思想工作,几年来无上访案件。也办理过一些重大疑难的案件,能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0件,按照上级的部署,对二抢案件的被告人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辖区内的二抢犯罪,如被告人刘林奎抢劫一案,被告人刘林奎于8月至2月间,在市区山立交桥、临黄村、苏山中学、二环北路、鼓楼区法院等地,架势一辆华日牌红色125型跨骑摩托车尾随单身妇女,趁其不备,将受害人手中或放在自行车车篮内的皮包抢走,共计作案17次,抢得现金、手机、小灵通等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5708元,对被告人刘林奎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保护辖区内的安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对敲诈勒索、盗窃案件严厉打击,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打击偷漏税的犯罪,保证辖区内的企业公平竞争,净化投资环境;同时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对辖区内贪污、受贿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惩处。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能清政廉洁、克己奉公,坚持勤政廉政。没有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的辩护人索要财物、吃请的现象。没有出现事实不清的发回重审的现象,能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从不徇私。作为法官,应当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也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从不向当事人及其有关联的人泄露案情,公正执法,严把案件的质量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理每一件刑事案件,严格按照八项要求去做,积极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庭务会,虚心听取意见,找差距,把思想统一在“司法为民”的基础上,深刻联系实际,严把刑事审判质量关,权与法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一年来,没有接受律师和当事人的任何礼品及吃请,坚持勤政廉政,司法为民思想,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维护了党的事业。
能按照院领导的安排,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在政治上、思想上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业务学习方面,能坚持每周五业务学习制度。在各项工作中都有一种不甘落后,积极进取的拼搏精神,待人诚实,光明磊落,心胸开阔,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一名刑庭的老同志,应当带头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依法办理案件。做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应当“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执法”,清贫就是一种境界,要耐得住清贫,要抵制金钱的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法官本色。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区委、区人大监督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学习十七大报告,坚持“大学习、大讨论”,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本辖区稳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