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副局长201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7/7/28

区副局长201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上级的指挥领导下,本人抓学习、强素质,全力做好本职和分管工作。根据区局工作要点和市局“补短板”和“创亮点”双轮驱动工作部署,围绕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管理方针,以绩效考核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一、扎实工作,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准确执行税收政策法规。
积极组织和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举办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办税员培训班、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应用培训班、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企业端开票软件培训班,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和出口退(免)税审核系统升级培训班等业务学习。使内部和企业业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准确执行税收政策。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积极申报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命名。
一是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区局税务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明确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取消部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立即取消,决不留下死角和盲区。做到审批工作标准化,审批行为规范化。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给合起来,提高社会各界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加强审批后续管理,防范执法风险。二是落实税收优惠,开展国税系统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清理任务。三是切实做好税务督察内审工作,并对省、市局下发的执法疑点信息进行核查,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四是抓好税收政策的执行及反馈。对金三上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中碰到一些突出问题,及时收集反馈给上级部门解决。五是规范税收执法,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严格按照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估和命名工作的评估标准开展自评,经省局评审,今年11月区局被命名为“广东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有力推动了区局依法治税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继续以“营改增”工作为主线,落实货劳税政策,加强货物与劳务税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新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达到449户。加强对超标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力度,对超标纳税人进行动态管理。做好货物和劳务税征管数据预警分析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征管漏洞。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做好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凭证稽核比对及比对结果异常的处理工作,全面提升增值税税收政策执行力,堵塞征管漏洞。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政策落实及扩围的准备工作,确保“营改增”推广和扩大范围工作有序顺利推进。根据上级“营改增”推广工作的工作部署,做到组织机构、舆论宣传、调查研究、学习培训、部门协作、责任落实等“六个到位”。三是及时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2015年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减免税纳税人42户,免税销售额18759万元、即征即退税额72万元。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958户次,减免增值税124.96万元。对上一年度货物和劳务税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检查,并查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本地区是否存在“应当享受未享受政策”以及“不应享受而享受政策”的问题,研究和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
(四)以抓好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重点,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2014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共有711户企业完成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应纳所得税额34806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2129万元,补缴所得税额894万元,应退所得税569万元,预缴率为98.57%。二是抓好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实施对重点税源的全方位监控和分析。三是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截至11月我局辖区内共有73户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户非居民企业享受非居民税收协定优惠,共享受减免所得税11852万元。同时2015年1-11月办理汇算清缴退(抵)税申请审批金额109.70万元。
(五)以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为重点,做好大企业与国际税收工作。
一是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源管理,确保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及时入库。截至11月底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851万元。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分配的税收管理工作和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税收管理工作。做好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季度分析预测工作,积极挖掘非居民企业税源。二是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落实税收协定待遇。加强非居民企业专题风险核查工作,对省局下发的至2014年度对外支付风险任务名单中区局辖下7户企业共135条对外支付服务贸易和收益项目款项的税收征管情况认真开展核查,核查面达到100%。确认2户风险企业应按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6533.01元。三是做好反避税工作和协助大企国际科的大企管理重点工作,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六)全面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加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
一是统筹步署,确保《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顺利贯彻实施。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区局全体退税工作人员参加《规范》培训班和深入研读讨论,使大家全面熟悉《规范》相关内容、掌握业务流程和具体办理事项。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及时向企业做好政策变动的宣传工作,让出口企业更好的了解《规范》,掌握出口退(免)税事项申请申报的流程。严格依照《规范》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加强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反馈,并做好新版出口退税系统的企业端和税务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通过做好上述工作,为落实《规范》提供全面保障。《规范》实施和生产企业出口退(免)审批权下放以来,我局出口退(免)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共审批免抵退税额64839万元,其中免抵税额20731万元,为区局全面完成收入任务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国总局新颁布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出口退(免)税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支持城区出口企业的发展。三是做好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及时组织部署预警信息核查和退税评估工作,根据核查内容和部门职责分配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预警信息核查和退税评估工作,全年完成出口退(免)税预警核查和评估共27户次。并开展7户企业发生新增跨大类商品出口业务清理工作,现已发现2户企业新增的5项跨大类商品为非自产货物,调增免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转出10万余元。有效推进退税治理,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四是及时做好发复函工作,全年复函5次,发函1次,准时复函率100%。
二、廉洁自律,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一是严于律己,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度、坚定性和鉴别力。二是加强学习,提升做好基层法规工作能力。积极自学,经常与同志们探讨业务知识,消除业务盲点,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优化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牢记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履行一次性告知,简化涉税审批流程,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助推辖区经济发展。四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要求,牢记“两个务必”,提升自身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五是切实当好“四个表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没有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履行“一岗两责”,抓好分管股室的行风政风建设。团结、带领好下属干部职工,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好,效率快的法规工作队伍。严格要求分管股室人员正确对待国家赋予自己手中的权力,不断规范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审批程序和手续,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如对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对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和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本人将完善自我、勤政廉政,继续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汕尾国税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自评称职!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