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200年度打假扫劣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7/9/20
县工商局200年度打假扫劣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打假扫劣情况汇报,根据县政府和市工商局打假工作部署,我局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开展了以城关、城郊结合部和集镇为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清查流通领域不合格奶粉、粉丝、白酒等食品以及不合格汽车配件、农资等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8月底,全年共组织开展7个专项整治行动,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约600余人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3宗,取缔制假售假窝点5个,并举行了一次全系统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会,销毁了1200多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失效的食品;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举报、投诉、咨询870件,已受理消费者申诉120件,成功调解106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15万元。
一、主要工作
(一)突出重点区域,开展打假扫劣行动
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已由过去集中在城区向城郊结合部、集镇转移。我局根据这一特点,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整治这一区域。一是严格证照管理,辖区工商所依托“阳光收费”建立的经济户口,澄清底子,完善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县局由消保股牵头,工商所为主对辖区个体户实行动态巡查,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合法来源商品和“三无”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推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要求管区内所有经营食品的超市和店铺,建立详细、真实的进货和销货台帐,明确货物来源,把好进货关,超市还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四是积极配合质监、卫生、烟草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净化疏通环境。通过上述整治措施,使管辖区内商户售假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二)抓住热点商品,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结合流通领域商品监管现状,抓住消费者关心的热点商品,组织开展农资、酒类、饮料、汽车配件等商品的打假专项行动。一是清查不合格农资专项行动。3月份,由县局牵头,组织全系统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清查重点是全县的农资批发市场和个体经销户。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检查涉农经营门店355家,检查化肥、农药等120个品种共计2100余吨,依法查处涉农案件23起,罚没12万元。二是清查不合格汽车配件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工商局的部署,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局组织城区工商所开展了汽车配件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收缴和责令下架退市一批汽车配件,处罚了4名不法经销商。三是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根据部分学生家长的反映,我局集中力量在“6.1”和9月1日前夕,对全县50余所学校的周边近800经营户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收缴不合格商品750余公斤,取缔了2户“黑网吧”。
(三)紧盯难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针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一是5月份制定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六查六看”的工作指导和要求,迅速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安全整治活动,掀起了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的高潮。二是根据市工商局的紧急通知,从9月13日开始,对全县所有的奶制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对22个品种69个批次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进行了重点清理,责令问题奶粉全部下架退市,确保自即日起没有1包问题奶粉再流入消费者口中,并协助县领导成功化解了“心连心”事件。
(四)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强力推行“一会两站”建设。“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分会、村级消费者投诉站和消委联络站,已建立消费者分会10个,村级两站20个,计划在年内还投入资金5万元,再建立两站100个,使我们的农民消费者投诉不出门,维权在家门。
二是加强消委“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建设。今年本局共投入资金8万余元,为“12315”指挥中心架设了专门网线,与市局、省局实行联网,购置了空调、电脑等办公设施,配备了4名专业人员,为我县的消费纠纷调处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也成功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
三是建立企业联合工作机制。根据基层工商所在消保维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我局积极与县几家有影响的企业,如插旗菜业、兴华啤酒等建立了工作机制,为企业与外地工商部门的协调建立了沟通机制,形成了强大的维权网络。
二、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打假扫劣工作中,一是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导致一些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对违法分子的各类新的制假售假手段、方法研究不足,工商部门的检查手段单一,打假的工作方式方法没有新突破;三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协调和后续处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无照经营现象较多,涉及卫生、药监等单位的前置手续办理条件较为复杂;五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完善、不明确,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具体分工和相互协调存在扯皮现象;六是食品质量检测费用过高、时间过长,增加了执法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
三、几点建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