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馆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5/7/20
电教馆上半年工作总结
1.4月份,组织开展了市中小学“校讯通杯”电脑制作评选活动,今年共收到上报作品319件,经专家评委遴选出45件优秀作品上报省参评。
2.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试点和网上学校结对工作的意见》(教电[]6号)文件,对全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和网上学校结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启动全市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4.开展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目前全市434所(其中:区62所、砀山10所、县220所、县107所、县35所)。项目学校已经全部完成安装。
5.下发文件建立全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数据库。为准确掌握全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数据,多方面了解教育信息化的工作动态,加强市、区县、学校之间的业务联系。建立和加强教育信息化队伍的管理,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是信息社会的发展需求,建立了全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数据库。
二、教育网建设工作
1.从年初至今共收到并预审信息1289条,在教育网发布信息975条。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并发布70条,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38条。回复“局长信箱”咨询问题16条。
2.贯彻省市宣传工作精神,围绕市教育局中心工作,在教育网开设“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网站网校前置审批”、“教育园区建设”等专栏。
3.召开教育网信息年度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教育网信息工作,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表彰了教育网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就网站新闻稿件撰写注意事项及存在问题、网站新闻图片处理、信息发布后台使用作了细致入微培训。
4.为更好的发挥教育网的宣传喉舌作用,把教育上的好新闻、典型事迹在省教育厅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广为宣传,营造加快我市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积蓄正能量,针对教育网上传信息发布存在的问题,对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教育网信息宣传发布培训。
三、网站网校前置审批工作
2月初,在收到《省教育厅关于将利用互联网从事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和非学历教育网的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的通知》(皖教秘科〔〕7号)文件后,立即着手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目前该项工作已落实到位,已开始正常运转。
1.主动与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联系做好对接工作,学习国家、省级网站网校管理备案相关文件,制定了《市教育网站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秘[]13号),印发到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及有关单位。
2.在教育网开设《网站网校前置审批》专栏,将网站网校前置审批流程、审批表格、审批办理方法及相关文件挂到网上,方便网站网校申报单位查询、下载,建立网上办事流程。
3.截止目前已审核通过县教体局等5家单位开设网站,并在教育网《网站网校前置审批》专栏公示审批通过网站。
四、微博工作
1.在以局长为组长的市教育政务微博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均确立了微博信息员,并分别申请了官方微博,提交认证局所有科室微博官方微博。
2.申请并认证教育局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
3.制定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发舆情应对机制
制定下发了《市教育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教秘[]5号),从微博管理员及职责、微博发布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政务策博舆论处置流程、安全保密管理、微博信息发布与考核等七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要求。
4.构建教育部门联动机制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微博工作的通知》(教秘[]34号),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都要建立自己的官方微博,明确微博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微博管理员和专兼职信息员,利用微博平台沟通社会、服务公众。
5.加强工作人员网络素养培训
举办了两次政务微博应用培训活动。4月19日对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4月28日,对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30余名政务微博工作人员参加进行了培训。
6.及时更新微博信息,关注网民诉求,及时解决回应
通过设置多管理用户方便各科室通过相应管理帐户实时在市教育局官方微博上发布微博,可在第一时间将本科室需要发布的微博信息发布出去。
每天早、中、晚浏览至少4次安徽教育厅官方微博、市教育局官方微博、科室微博、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微博,及时发现网民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诉求,并给予回应解决上半年共答复网民咨询、投诉问题27起。
7.出台市教育局微博考核办法,建立定期考核机制,使我市的教育部门微博管理进入常态化,制定化。
五、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
1.在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24条。
2.在省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库上传文件46个。
3.上半年共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接收省下发文件503个,局内部流转非涉密公文176个。
六、政民连线问题处理
政民连线平台已接受群众咨询、建议及投诉问题30件,直接答复35条,满意办结12件,自动办结18件,办结率100%。
七、其它工作
1.检测局机关大楼网络6次,排除网络故障25起。
2.承担会议照相22次。
3.承担视频会议的网络技术保障工作10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