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澳大利亚“大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赴澳大利亚“大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考察报告

赴澳大利亚“大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考察报告

7月18日至8月7日,由安徽省公安厅某副厅长率团,安徽、四川、贵州、江苏、河北五省公安、政法部门等负责人参团的“大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团一行21人出访澳大利亚,我市政法委副书记蔡定荣作为贵阳市的带队领导。该团访问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应急中心、悉尼中心警察局、新南威尔士州固尔本警察局、新南威尔士州保安培训中心、维多利亚州警察局、布里斯班紧急救援培训中心、墨尔本消防紧急救援中心,就警务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和交流。因时间原因,不可能对澳大利亚整个警务系统和应急机制作全面的了解,我仅仅只能对警务指挥中心、消防救援中心和保安运行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警务指挥中心

澳大利亚警察分联邦警察、州警察、地区警察三级,各级均设有指挥中心,联邦警察指挥中心负责全澳州重大紧急事件的处理,州警察负责本州重大紧急事件的处理,地区警察负责本地区重大紧急事件的处理。法律授予澳大利亚警察的职责就是处理刑事治安案件及危及本地安全的紧急治安事件,而其他事件如消防、救护等又有专门的与警察相应匹配的应急机构来处理。所以澳大利亚警察的指挥机构运转高效、职能简明、指挥灵敏,不会受其他与警察无关的事务骚扰。
在悉尼中心警察局的警务指挥中心,实行三班制24小时服务,每班由1名值班长、3至5名警员和10至16名合同制聘用接警员组成,值班长负责掌握全面情况和决定重大警情的处置;警员负责一般警情的处理和指导聘用接警员开展工作:聘用接警员负责接警、转达、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澳方警务指挥中心根据受理电话功能和受理警情性质不同,分别建立了具有不同功能内容的工作平台,一般由“000’电话报警台、“11444’电话求助服务台、“180033000’电话举报台和受理情况检索分类台、警情转换处置台等组成。悉尼中心警察局指挥中心平均每天受理各类报警电话8000余件,85%以上是无效报警。有效报警中,刑事、治安、交通警情占40%左右。对受理的各类报警电话指挥中心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划分警情发生的区域,并按照警情性质程度自动分类,其中紧急警情要求出警人员8分钟之内到达现场;重大警情要求2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一般警情在向事主说明的前提下,要求2天内受理。出警方式由指挥中心通知就近警察、救护、交通、消防到达现场共同处置。另外,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充分考虑以人为本的原则,工作大厅设在首层,具有通风通透条件,室外周边绿化,室内设有配餐室、休息室,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澳大利亚警务信息系统于1994年建立,设有信息技术部专职机构,由非警务合同制技术人员组成。信息网络设备强调简单实用,着重软件开发、资源共享和信息应用,应用比较广泛的警务信息主要有人口登记信息系统、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侦察案件信息系统、机动车辆信息系统、被盗车辆信息系统、社区基本情况信息系统、大型活动信息系统、警务管理信息系统等。目前警方基层单位和巡逻车辆均已实现全国联网,所有在岗警员都能上网查询,分析信息,编发邮件,提高了警务效率。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的有效性,警务信息技术部配置了专用设备,与指挥中心报警电话、举报电话、服务电话和执勤巡逻车辆沟通,采集每日动态警务信息,进行筛选分类,不断更新补充完善信息内容,为警务工作提供了有效服务。

二、澳大利亚救援系统

澳大利亚的紧急救援系统主要以消防为主。联邦设有紧急救援部,作为应对危急全澳洲的事故的协调机构,各州政府、各市政府内相应也有应急部,它们与相对应的州、市应急中心没有隶属关系,应急救援中心最高政长官负有独立处置权。另外在警察、救护机构内也设有紧急中心,如有需要,在消防应急中心的要求下,赶到现场配合处置,但如发生的治安骚乱、恐怖事件,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就以警察为主,除此之外,凡救援处置中,若各家意见相左形不成统一时,法律规定以警方意见为准。澳大利亚消防救援系统采取的是“政府主导、民间参与、保险支撑”的运行方式。
(一)政府主导
由政府牵头,以公众需求及公众安全的目的出发,组织全民参与消防。由政府提供房屋等硬件设施,将巢筑好,然后招聘负责人员,由所聘的负责人又招聘其余人员,这样救援机构初步架子搭建完毕。
(二)全民参与
中心成立后,即面向社会招聘消防自愿人员,作为职业消防员,经专业培训后,组建专门的消防队伍;在各社区的自愿者中挑选人员作为社区消防队员,这些人员就不是职业消防队员,“平时为民,火时为兵”,为保证其业务的熟练,要定期对这部份人进行短时一周,长时一月的培训,一年不能少于四次;中心还经常组织社区内的儿童到消防站,由职业消防队员指导他们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并教导对于发生火灾后的报警和求生技能。
(三)保险支撑
前文所说,澳洲消防救援系统因其体制原因,在指挥权限上不受政府节制,其财力保障也和我国不同,有其先进的方式,也同于“全民参与”,它的支撑和整个运行是由通过保险公司来完成的。对于公民个人有固定住所要缴纳消防险,所有经营场所业主均要缴纳消防险,不是强制保险(在澳洲没有强制一说),如果你不缴纳消防险,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但你的场所、住所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中心就要从消防车发出的时候开始起算收取使用费,如火灾殃及他人或公共场所,法院还要判你一笔巨额罚款,这些算起来与缴纳的保险费相比,保险费只是九牛一毛,加上澳洲人习惯性的思维:只要是法律禁止的就不能触犯,所以保险公司在收取了高额的保险费后,就不遗其力的为消防事业出钱。


三、保安培训

澳大利亚利亚保安系统与我国不同,系民营运作。其工作范围覆盖全社会所有需要保卫的活动和人物,如举办的悉尼奥运会安全保卫,保安投入的力量占整个警力的三分之二;在日常生活中,还有的被聘为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的私人保镖。
1985年,由于民众对治安力量的需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立保安在整个社会面控制中的作用和地位,并承认私人运作保安公司的合法性。1997年,为悉尼奥运会作准备,修改了有关保安方面的相关的法律,从立法的角度明确了保安在工作之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一旦他们完成了训练,就可以申请由警察控制的从事安全工作的执照,但他们只能申请专题培训的执照。这一过程并不是如文字所述的简单。
(一)成立保安学校
首先,拥有培训资格的学校申请过程就很规范,要有真实的资金作保障,其质量和教学水平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所有教职工要有丰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其次,所有以上条件具备后,政府部门要进行检查,是否有警察部门制定的专门规章,是否具备学校课程所要求的特别教官,而且这些教官是否均已被警察局批准。
(二)保安执照的获取
在保安学校学习可以根据本人需求完成培训后领取不同类型执照。
一类执照分为七种:
1a为治安警卫。其责任着制服作为一个单位或部位的安全守护,可以驾驶巡逻车,但不配备任何武器和器械,通常为值班人员。这个执照只要求接受基本训练。
1b为保镖。接受专家训练后,只给个人提供防护。
1c为控制公共场所。在接受专门训练后,在洒吧、迪厅及凡提供酒精服务的场所或人员聚集地,对意欲闹事人员进行控制。
1d为训练特种的保安人员。
1e为专门在控制室内工作的人员执照。在任务要求下,该类人员职守在有照相设备、警报、跟踪等其他电子设备的空间内。
1f为武装守卫。除保安经专门训练并领取资历证书外,其雇主应是一个积极维持治安的公民。
1g为法律专门授权,在经营场所工作,可以对任何窃取他人财物的人予以拘捕并送交警察机关,其行为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据使用。
二类执照。
2a类执照即风险顾问。相当于我国的评估专家,要求最少不得低于5年的工作经验,而且在培训期间从不断的安全评估中完成训练课程。
2b类即保安学校的安全训练员(教官)。拥有此类执照必须要由警察机关批准。面目该类执照与2a执照属保安执照中最高,可以代替所有执照的功能。
以上所有执照持有者,在训练完成之后,要在警局留下指印及拍照存档,才能领取相应的执照。执照有效期限为五年,不同类型的执照要交纳不同的费用。如果你不从事保安行业,要将执照交回领证的警局。
(三)针对大型活动的安全训练
1、如何控制人群
最初接受训练是在教室里,封闭约11天左右,学习内容为与其承担任务相关的法律,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如何应对紧急状态的条款。接下来的训练就是在模拟场所内完成,学习如何去控制出入口、如何去引导疏散人群、如何应付炸弹威胁、如何去对付醉酒的人、如何进行消防救援及如何执行法律授予的查寻权利

2、指挥系统
通过保安法律的学习,按照治安警卫的训练标准被训练,使其中一些人拥有特殊技能和能力,超出了一般保安的素质,就会被挑选出来担任不同等级的职位,这样就形成了大型活动的保安指挥系统,依次为卫兵、资深卫兵、监督员、控制室操作员、站点经理。每种职位所处的位置和担任的角色均不一样,在工作相互配合,环环相扣,形成锁链,确保整个活动安保工作逐一进行。
短暂的考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澳州警方的高效灵敏的指挥系统、规范有序的警务模式、注重实用的警务装备、贴近实战的信息系统、保安动作的举措值得我们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