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9/30

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工作报告

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向大家汇报主要工作情况和工作建议。
一、主要工作
,市维权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为主线,以推进平安建设为着力点,以完善维权机制、提高维权质量为抓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平安“新株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领导重视,部门参与,妇女儿童维权环境不断优化
为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市维权联席会议在“联”字上下功夫,强化成员单位责任,形成了政法委高度重视、维权联席办牵头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一是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市政法委多次听取妇女维权工作专题汇报,组织召开案情现场协调会,政法委书记、妇女维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余定平亲自批示有关成员单位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案件,要快审快判,及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妇儿维权机构。为确保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有序开展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新情况、新问题,重新规划了成员单位职责,将妇女儿童维权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做到有章可循、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三是强势推进考核体系。市人大内司委组织人大有关委领导对9个县市区贯彻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情况进行督查。市综治办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创建“和谐家庭”纳入一票否决的综治考核和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强势推进,引起部门重视和社会关注,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儿童维权的社会环境。
(二)广泛动员,深入普法,妇女儿童维权能力不断提高
为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权能力,各成员单位将普法与宣传相结合,不断扩大妇女普法宣传的群众基础。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妇联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和“法律进家庭”活动,利用“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和“五下乡”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据统计,全市发放涉及妇女儿童维权读本10万余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余场次、法律咨询5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余万人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级机关坚持学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审理案件中向涉案妇女、未成年人宣讲法律知识;教育局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团市委组建了法制教育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宣传部、广电局、计生委多形式、广渠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维权法律法规,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大力推介先进妇女典型,通过舆论导向进一步优化了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的社会环境。株洲电视台开办了《妇女与法》栏目;《新城市报》与妇联权益部联合开辟了“城市情缘”,专门解答姐妹们在婚姻、情感、维权中的困惑;妇联权益部长陈书梅作客株洲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就家庭暴力作专访;妇联还利用株洲女性网的工作平台,开设了妇女维权网页,利用现代媒体的方便、快捷,为受侵害妇女儿童主张正义。
(三)着眼平安,形成合力,妇女儿童维权力度不断加大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维权联席会注重整合资源,把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加大维权力度,开展大量颇具实效的维权工作。一是狠抓农村换届选举,保证村支两委中妇女参政议政的社会地位。重视维护妇女的民主政治权利,强调农村女干部的配备,积极推荐有一技之长、年轻有能力的农村妇女进入村支两委班子,在第六届村委班子中,全市1872个村,有女村干部1934人,确保村村有女干部。今年是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民政局、农办再三强调全市9个县市区必须严格落实《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保村支两委班子中女性占到30%以上。5月初,民政局、妇联对农村女干部的配备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活动。各级政法委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了一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坚持“严打”方针,相继破获了一批性质恶劣、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截止今年4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218起290人;市中级法院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民事案件2552起,结案2542起,结案率达99.6%;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案50起,打击卖淫嫖娼案345起,分别比下降15.3%、67.4%,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是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将妇女儿童劳动权益落到实处,总工会在1015家企业组织推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先后出台了《受理投诉举报制度》、《劳动监察办案程序》等制度,开展了“夏季行动”和“暴风行动”专项执法大检查,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非法“黑职介”42家,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15起,清退童工42人。四是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深入贯彻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文化局、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网吧整顿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3886人次,车辆1122车次,检查经营场所9236家次,查处违规案件449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5万本,取缔黑网吧、电游室、无证娱乐场所14家。开展了“高考护航”行动,认真落实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效地维护了和谐安宁的校园环境。五是发挥家庭优势,推进平安建设。今年已进入“和谐家庭”创建三年目标攻坚时期,各地各单位都把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全民动员、示范先行、评比表彰,达到了“人人讲和谐,家家创和谐”的目的。,市妇联《谈科学发展观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的运用》论文被首届全国“平安家庭”创建高峰论坛录用,株洲“和谐家庭”活动成效,在全国创建“平安家庭”湖南现场推进会上作为经验推广,成为了全省“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一个新亮点。
(四)拓展渠道,加强服务,妇女儿童实事化维权卓有成效
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为及时化解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司法局探索出“乡村夜调”、“三所一会”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着力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市区层层设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和救助案件达240余起,为300名弱势妇女和儿童获取各类赔偿、挽回和避免各类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市妇联成立了全国首家心理维权咨询总站,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免费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厂矿、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劳教所等“六进”活动,注重从源头抓维权,入心理去导航,拓展维权新领域。
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一是提升农村妇女素质。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农村培训专项资金的投入,全市用于农民培训资金超过4000万元,通过阳光工程、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劳动技能培训等项目培训农村妇女25万人。二是关爱妇儿身心健康。,全市支付生育保险421.1万元,救助贫困孕产妇419人,发放救助金28.5万元。卫生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对10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查处29家,进一步规范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率先成为全省建制的产科建设合格市。妇联组建了巾帼防艾义工队,权益部长陈书梅编印出版了《艾滋病“疫苗”》一书,首印2万册,免费分发给务工妇女。三是提高了女性社会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狠抓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10.3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11.54万人,国有、集体企业女职工参保率100%。四是开展特殊家庭帮扶。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爱心助学”、抗冰捐款、抗震募捐活动。妇联、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招募“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募集春蕾捐款360万元,救助325名贫困学生完成高中和职高的学习和生活。
构筑维权长效机制。各地在充分发挥维权联席会议效应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充实工作内容,在构筑维权长效机制方面做出有益探索。据统计,全市9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113个,家庭暴力司法鉴定中心11个,87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妇儿维权站,健全了维权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建议
,市维权联席会议要抓住“两型社会”建设机遇,重点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突出问题,以维权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体系,推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调研,及时掌握维权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针对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及要求,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制定和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信息的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动态,为研究、指导维权工作提供参考;要注意建立完善的活动管理体系,创新活动内容,扩大工作影响,总结工作经验,使我们的各项活动在社会上留下痕迹,彰显社会维权实效。
(二)着力解决农村妇女、务工妇女权益突出问题
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把农村妇女和务工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解决重点问题。要积极指导各地清理、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中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教育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承包期内各种严重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加大以务工妇女就业及社会保障权益的保护。继续开展农民工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严肃查处侵害务工妇女以及侵犯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推动务工妇女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关注农村妇女、务工妇女婚姻家庭及子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