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7/8/24
纪检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执纪特点,以管住纪律为方向,聚焦主责主业,重拳出击惩腐败,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纪律审查情况
(一)立案情况
2015年1-10月份,全委共接到各类问题线索156件,比去年同比增长9.8%;初核148件,初核率94.9%;新立案86件,立案数比去年同比增长36.5%;其中委局立案38件,占立案总数的44.2%;县直单位立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14%;乡镇立案36件,占立案总数的41.9%。
(二)办结情况
2015年1-10月份,结案67件,结案率78%。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1人,分别是:警告14人,严重警告10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22人;给予政纪处分14人,分别是:警告4人,记过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撤职1人,开除7人;给予双重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案件涉及金额500万元。
(三)遗留案件
2014年遗留案件4件,结案4件,给予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2人、行政撤职1人(双重处分1人)。
二、纪律审查工作形式
(一)拓宽线索来源,精准定位审查重点
1.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每月分成两个组到乡镇街上设点公开接访群众,倾听百姓呼声。下访前在电视台连续一周播放接访公告,而且在所接访的乡镇各个村委张贴接访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接访后及时安排调查组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时向上访群众反馈,群众对这个做法十分支持。今年9月份,委局班子领导带领各室分别到镇、镇开展**接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75人/次,受理登记问题线索22条,转立案3件。10月份,拟继续在镇、镇开展群众接访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线索举报的积极性,横向、纵深拓宽线索渠道,更直接、更主动地觅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2.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二是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四是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分类别进行整理,对反映问题线索集中的采取个别深挖方式。如洋桥镇纪委在巡查期间发现赤泥村委危改房户黄某向该村支书潘某送了好处费4000元,对此,我们非常重视,县纪委立即快速核实,以调查潘某为由介入,顺藤摸瓜,深挖问题线索,对该村委文书黄某、治调主任黄某逐个突破,不到两天时间很快便摸清三名村干以“辛苦费”为名收取危房户共计17000元。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把握审查方式
做好纪律审查“前半篇文章”,加强办案力量,将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至3个,在全县建立起71人的办案人才库,针对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灵活调配,动态管理,并继续实施“以案代训”、跟班培训、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制度,保持了高压惩腐的强劲态势。至9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问责3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6人。快查快结,对镇村委文书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收取2户危改户共1800元好处费问题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0天。印发县《关于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开展“一书两谈三转四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纪律和规矩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对16个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18个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9个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了纪律约谈。抓早抓小,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无论案值大小,都一查底,绝不放过。尤其是涉及民生资金问题,更是动辄则咎,对影响恶劣的“小官、小钱、小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如查办了黎塘镇、中华镇、大桥镇、洋桥镇等一批村委定补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农村危改房对象户“好处费”案件。至9月底,共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0件。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原则,编印《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典型案例剖析》,精心选取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32个,重点对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解析,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三)转变执纪方式,开启专项巡查工作
在县级层面探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是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查工作的延伸,既填补了上级巡视工作所涉及不到的盲点,又能够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坐等举报上门为主动下去查找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县域政治生态。为此,2015年起,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平时掌握的线索和问题,聚焦当前突出问题,坚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巡查。第一季度,县纪委监察局成立6个巡查组,对县内部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巡查,通过查阅资料、财务凭证和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查出了一批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线索,对7名计生基层站所“一把手”予以党纪处分。第二季度,对农村危改房、农村住房风貌改造、农民违章建房处置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巡查工作以16个镇纪委为主,县纪委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常委或副局长带队(任组长),各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主要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其他职能室抽调组成。实行分片负责,每组督查2-3个乡镇。巡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对21名村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含村党总支书、主任8人。第三季度对对农村养老金、五保户补助金、低保户救济金、劳动再就业培训补助等民生资金进行专项巡查。截至9月底,通过专项巡查,共掌握线索并转立案29件,占今年立案总数的33%。目前,县正在创建电子监管平台,对涉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筛查,通过筛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线索。
三、主要特点
(一)按违纪对象职级分类
涉及乡科级人员14人,占立案总数的16.3%;站所“一把手”9人,占立案总数的10.5%;一般干部15人,占立案总数的17.4%;其他人员48人,占立案总数的55.8%。
(二)按违纪行为性质分类
贪污贿赂22件,占立案总数的25.6%;违反财经纪律8件,占立案总数的9.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6件,占立案总数的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31件(其中司法机关移送20件),占立案总数的36%;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8件,占立案总数的9.3%;失职渎职6件,占立案总数的7%;侵犯公民人身权利3件,占立案总数的3.5%;违反社会主义道德2件,占立案总数的2.3%。
(三)按主体部门性质分类
涉及行政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14件,占立案总数的16.3%;事业单位28件,占立案总数的32.6%;基层农村44件,占立案总数的51.2%。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未能落实到位,纪律审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系统内存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抓早抓小,监督不力、重视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如今年第一季度对全县计生基层站所开展专项巡查时,发现存在违规利用公款购买服装、到娱乐场所消费票据、发放津贴补贴、坐收坐支等问题,对违反纪律的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从问题类别看,反映最为突出的是基层农村干部在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问责3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6人。从被举报人级别看,涉及基层农村42件,占51.2%。个别乡镇、村干部自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农民利益;部分行政村、站所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导致群众不满上访。
五、2016年纪律审查工作意见
1.严肃落实“两个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2.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探索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年度绩效考核和提拔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具体办法。调整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不得分管和执纪监督无关的工作。
3.重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领域开展专项巡查,充分利用正在创建的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筛查出问题线索,紧盯专项领域、专门问题、专门人群,开展“点对点”的专项巡查,强化震慑作用。
4.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对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由上级纪委领导,组织实施交叉审查、联合审查。试点推行乡镇纪委异地交叉纪律审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审查。
5.强化业务培训。多举办系统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及时更新纪律审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掌握新的办案手段和方法。采取轮岗交流、抽调审查、跟班学习等方式,多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以实战强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