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工资福利退休科工作总结
人事局工资福利退休科工作总结第2页
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三)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对某些较为特殊情况指导不够明析,不易操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资管理,继续做好日常工资审批
1、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审批工作。
(2)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3)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4)根据贵阳市劳动局的要求,在时限内认真完成全市参加工效挂钩市属企业工效挂钩预、结算工作。
(5)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在每季度季首8日前,按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1、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省、贵阳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要着重做好宏观掌控,指导各单位加强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对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意义的宣传,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同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解除好职工的后顾之忧。
3、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知补、高龄补贴、建房补助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三)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退休审批及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二次开发管理利用
为贯彻落实省、贵阳市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精神,实施人才强省、强市战略,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组织退休专家开展下基层科技帮扶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清镇市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针对我市农村农民群众缺乏卫生保健常识、有病难治、缺医少药的现状,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各大医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利用赶集天为群众义务诊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日常卫生保健知识,提供流行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治疗咨询服务。
活动时间:5月16日
活动地点:王庄乡街上村赶集点
2、在尊重老年科技人才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正确引导,积极发动卫生专家咨询团20名成员参与,成立“清镇市退休医师保健咨询服务中心”。为广大中老年人群免费提供饮食健康咨询、心脑血管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咨询地点:市第一民医院(暂定)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及面谈咨询
咨询时间:每周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每期提供咨询人员由两名专家组成,轮流安排专家参与。
(五)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及待遇落实
结合我市技术工人学历、技术水平、技术等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计划实施,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1、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统一报名
按照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组织做好申报考评人员现有技术等级、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退休安置介绍信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2、考评成绩公布、证书颁发
考试培训工作结束,贵阳市人事局下发考试成绩后,及时打印并在我局办事大厅公布。
公示期满,参与考评人员对考试成绩无异议,及时下文对所取得的技术等级进行认可。同时,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交纳照片,统一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3、督促聘任、落实待遇
技术等级证书颁发后,积极与各单位联系,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聘任工作,做好增资审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工龄、工伤认定
⑴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龄变更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贵阳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统计年报工作
⑴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⑵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
5、工作动态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工作
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局办报送。并通过网络传送至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报送信息1条,全年报送不少于12条。同时,按时报送工作周报、月报和季报、半年及全年总结。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