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3/11/20
区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材料
市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府发电[]1号)《市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49号文件)《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区实际,我局对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检查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及时转发了相关文件,严格要求各相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本企业情况组织开展自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将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此外,为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工作,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清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局成立了由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安监局副局长为副局长,安监一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了此次大检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检查有效整治
(一)落实专家巡查工作。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查找隐患有专家参与、重大隐患有专家认定、治理方案有专家审核、整改过程有专家指导”的专家参与机制,对区属危险化学品企业于3月28日进行了一季度专家巡查工作,结合一季度专家检查情况,结合这次市安监局文件精神对一季度专家巡查的市华气新圣燃气技术有限公司加气站、市瑞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站、市龙洲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天安公交加气站4家单位提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进行了复查,4家企业均已进行了整改。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安全,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共十七家单位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无证生产经营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未经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通过明察暗访、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未发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排查小组在检查中,查处的一般事故隐患已经落实了整改,没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三)全面开展大检查。我局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落实情况、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单位20余家次,下达了6份整改指令,查找隐患39条,主要问题集中在个别单位员工无证上岗,无安全培训记录,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且未演练,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要求其立即整改,尤其要全面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