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4月某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7/21

2011年1-4月某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2011年1-4月某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无肉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28号令)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屠宰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充分利用市商务局网站、池州商务之窗、池州商务天气预报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并将《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印制成册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关从业人员和市民发放。2月10日还在池州日报九华晨刊全文刊发《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2011年,我局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商务系统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3月份我局组织各县区商务执法人员20余人参加全省商务执法培训,获得商务执法资格。目前,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商务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积极推动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1〕11号),并就商务部门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进行了具体部署,组织各县区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屠宰厂(场),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点,严厉查处私屠宰滥宰行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整治将于9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检查。2011年3月21日和4月2日,我局分别发文要求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和瘦肉精检查,检查在池省级储备基地有无使用瘦肉精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并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情况等,并迅速责成各屠宰厂配合加强进场检疫和验收,配备试纸试剂和设备,强化自检。


三是组织换发生猪屠宰证章。根据《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对全市1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全部换发了新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章。目前,所有屠宰生猪肉品全部实行两章一证出场制度。


四是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一季度,全市屠宰生猪34482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135余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市肉品消费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肉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