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局公用科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4/12/15
市市政局公用科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一、2014年工作总结(一)大力实施改造,保障供水安全运营。制定《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对管材不适、管网老化残旧、管径过小的供水主干管分3年进行建设改造。年内落实迎宾大道北段、桂林路、荷城路、金田路、民主路、建设西路、鲤鱼湾东巷、江二路、仙衣路等路段改造资金。同时,按计划推进第二水源水厂和输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用地界限图、项目选址意见书、水土保持、环评等前期工作。并开展市城区供水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3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7份,落实整改35处,确保供水安全。
(二)编制专项规划,完善排水防涝体系。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编制工作。同时,市政府批复同意《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对建成区内不畅通的小河道和建成道路无管、断头、管径过小的雨水管进行建设改造,确保排水系统通畅。年内对马草江桂林路至布山大道段河道、马草江民生路至仙衣路段河道进行改造;对建设路(团结泵站-解放路)南侧、新华路白凹窝等路段排水系统进行建设改造。目前,我局已完成马草江(荷城路-财政局)段改造的设计方案、经费预算等工作。并积极与市住建委、水利局共同研究解决金田路、荷城路、迎宾大道等道路积水问题。
(三)注重安全生产,加强燃气市场监管。一是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深入全市19个燃气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2014年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二是制订《市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中心城区燃气管网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隐患15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0份,落实整改10处。三是对掺混二甲醚的港南海天气库、平南南河气库停业整顿,规范和净化燃气市场。四是组织我市燃气企业相关人员15人参加全区燃气从业人员培训班。
(四)创新管理模式,加快照明节能改造。截至目前,我市应用市场化手段完成37条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作任务。改造后,路灯总负荷巳由原来的2451千瓦减少为1437千瓦,总共减少了1014千瓦,每年可节约用电约428.6万度,每年节约电费约381.7万元。此做法在全区2014年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发言。同时,顺利推进翰林世家、明悦酒店、国轩休闲会所、兰庭酒店、维多利亚大酒店、港福时代广场、皇冠假日酒店等15栋楼宇亮化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150%。
(五)强化培训引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今年7月1—4日,我局与市法制办联合开展市政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区)基层市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程序,提高了基层市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效促进了市政管理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今年上、下半年分别举办一期全市市政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班,近100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内容涉及市容广告、行政执法、执法文书制作等,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我市行政监察人员执法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我市市政系统案卷评查活动,规范市政系统执法文书制作;四立案处理并整改落实江北大道东湖市场段排污检查井被管线单位非法挤占、新奥燃气公司未经行政许可审批,擅自填埋燃气管线损坏城市绿化植物、世纪花园小区业主燃气立管包裹等事宜。五是报市政府审核《市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市中心城区单位庭院绿化管理办法》、《市城市公园管理暂行办法》、《道路管理办法》、《市城区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试行办法》的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工作;六是制定《市市政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推进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下放工作;七是做好2件民事诉讼案的应诉工作。
(六)积极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世纪花园业主燃气管道安装、国正门前红绿灯安装道路回填、港南安置区、南山宾馆路、江二路路灯安装等**件回复工作。完成港北区市政局转来政协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信号灯提案的答复工作。调查处理平南长来气库无证经营**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安委会。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供、排水工作。一是完成《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跟踪《市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的审批,启动我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改造试点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第二水源水厂和输送管网建设前期工作。四是加快实施改造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排水管网。
(二)燃气工作。跟踪《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30)》的审批;组织开展市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燃气市场。
(三)照明工作。跟踪《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30)》的审批;进一步推进楼宇亮化工作,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四)法规工作。继续加强市政管理系统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树立市政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市市政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科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