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1/1

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第2页

,同时,对包村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对已达标的村,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社会主义新农村”资格,重新创建申报。

附:1、领导组名单
2、相关局委、企业帮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