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具体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1/3

五个具体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意见第2页

系统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高校和中小学及民办教育机构、医院和民办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律师协会及会计师行业等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考评。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群众测评等方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量考察和定性评价。

3、搞好检查评比验收。每年年底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运用考评验收结果,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建立健全着实管用争创机制,实行推进过程具体化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强化对活动全过程的跟踪指导,推动活动有计划、有节奏地向纵深开展。

1、健全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要对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分别由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设立创先争优活动系统指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本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各级党(工)委书记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制、党委(党组)定期例会、县(市)区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那一世范文网

2、健全落实有序推进机制。建立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动力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完成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定承诺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党组织负责人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点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对联系点和分管单位进行点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属党组织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每半年进行1次。要把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践行承诺情况组织党员、群众有序进行评议。要对完成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赢得群众公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健全落实定期督查机制。实行创先争优活动月调度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活动进展情况,采取组织基层党组织对照争创标准自查,同一领域基层党组织互检互查,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等办法,找出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健全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开发区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从所管党费中划拨一定额度,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5、健全落实后进问责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敷衍塞责、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要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诫勉,督促改进提高。

五、积极树立崇尚先进争创导向,实行表彰宣传具体化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挖掘先进典型,分层级、分行业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1、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网、手机短信平台和活动简报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大力宣传在推动科学发展实践中创造佳绩的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共产党员,在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加大向中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的力度,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上水平。

2、积极总结选树先进典型。要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事迹报告等形式,认真总结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3、确定表彰评比程序和奖励方法。评选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按照“两推三评两公开”的程序进行,“两推”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三评”即组织考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两公开”即评选前将先进典型的评选标准、评选名额向社会公开,表彰前将拟表彰对象向社会公开。分类制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励办法,明确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待遇。坚持自上而下考核,自下而上组织评比,逐级召开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大会,树立弘扬先进、崇尚优秀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