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九进”工作为主线,紧扣创建法治攸县的目标,坚持贴近实际抓普法,务求实效抓治理,集聚合力抓保障,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攸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贴近实际抓普法
1、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认真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组织发行好省编普法读本,确保公职人员人手一套。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使干部学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学法档案。
2、着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编写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为教材,开展形象、生动、高效的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制宣传形式,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
4、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的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精心组织“法律进矿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服务矿山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促进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法律进工程(地)”活动,努力优化工程周边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推开“法律赶集”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送进集贸市场,积极为个体工商业主提供法律帮助。
6、联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析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组织专门班子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讲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以案释法的普法教材,面向人民群众进行活生生的个案教育,让大家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依法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7、以点带面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法律“九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九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性,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按照法律“九进”的要求,着力抓好硬件设施的到位,丰富和活跃法律“九进”内容,力争在底前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市法律“九进”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务求实效抓治理
8、积极启动法治攸县创建工作试点。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法治攸县创建试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员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活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9、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和领域,引导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0、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措施,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不断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生活等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力度。要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发现象,及时、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聚合力抓保障
12、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按照“法律九进”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农村、城镇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加快“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个法律服务室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式、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3、突出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两级普法讲师团,大量吸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活动。
14、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写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15、积极推进法制文化建设。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将法制宣传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产品结合起来,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文艺界的联系合作,鼓励、支持和引导各专业和民间业余文艺团体、组织及个人,利用乡村大舞台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活动,积极组织法制文艺作品汇演、巡演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完善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机制。研究出台依法治县工作考评办法,分别制订依法治机关、乡镇、学校、村(居)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计分、分类排队,严格考核结果的应用,将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真正与综治考核、政绩考核相挂钩,增强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的严谨性,促进普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