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7

2010年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意见第2页

户”活动,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对群众缺乏感情、服务意识不强,攀比待遇、心态失衡等问题,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想群众所想、知群众所愿、解群众所难、帮群众所需”。认真落实省纪委“四不准”规定和我市《关于重申“十条严禁”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党员干部违规打麻将、参与赌博等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培养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生活情趣。

5、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当先进、服务人才创楷模、服务群众争先锋”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春风行动,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密切与企业的联系,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大力实施“510”人才计划,加强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和为民服务事项经办流程和办事程序,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广泛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服务,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良好服务品牌。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阶段(10月31日—11月30日)

1、强化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良作风,通过认真研究、深入剖析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发现制度和机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重点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劳务品牌培训、社保基金内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2、强化制度执行。坚持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真正做到尊重制度、服从制度、执行制度,积极构建规范有序、约束有力的制度执行体系和保障体系,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3、强化制度监督。着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不落实等行为,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有制度不执行、不按程序、规章和法纪办事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突出分类指导。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联系实际,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要将此次作风建设纳入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上升为制度成果。局督查指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集中整顿走过场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并责成“补课”。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面广泛宣传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着力营造全员参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形式,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工作特色、亮点、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勤学善思、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民主团结、清正廉洁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及时反馈信息。要及时收集、整理、反馈作风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工作特色、亮点、经验,扎实推动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局属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局创先争优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