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计生工作统筹发展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3/12

2011年计生工作统筹发展意见第2页

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配强配齐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各镇乡、街道要设置计划生育办公室,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10000:1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各镇乡、街道的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技术服务人员要切实做到定编定岗,定向使用。每个村(居、社区、单位)至少配备1名计划生育服务员,其中人口以上的行政村至少配备2名,按照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

稳定计生机构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不得随意抽调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特别是不得随意抽调计划生育业务骨干。在调动镇乡、街道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时,属提拔使用的,一般按照就地提拔并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原则,做足一届;属岗位平调的,一般要以干完一届为前提,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在调动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前,要征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同意,并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及时补员,同时把年轻有为的干部调入人口计生办工作,确保队伍稳定。

推进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健全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交流退出机制。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要落实符合条件的在任计生办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参加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以及评选劳动模范的代表名额。http://nayi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