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八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5

二〇〇八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是全面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县委、政府全面施政,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小康、平安和谐战略的关键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加切实履职负责,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实现县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构建平安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二、总体要求

1、围绕“一个目标”:围绕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做贡献。

2、发挥 “两个作用”:一是服务大局,为县委、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充分发挥构建平安和谐主力军作用。

3、深化“三个理念”: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4、争创“四个满意”:建县委满意的班子,带人民满意队伍,创政府满意的业绩,树社会满意的形象。

三、工作重点

年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努力提高七种能力:一是全面提高服务全县和谐稳定的能力;二是努力提高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三是着力提高服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能力;四是逐步提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五是重点提高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六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开是国强队伍建设,突出提高各项工作的组织保障能力。

(一)围绕“规划”,全力推进“五五”普法的实施。

根据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县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理念贯始终、一个规划定目标、一个机构抓落实、一步一步抓到位、一套档案建完整)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载体,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今年的普法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1、着力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重点抓好全县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全年拟组织2期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培训100人次。

2、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拟全年按季度分层次组织4次“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3、抓好普法督导检查工作。按照规划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拟一季一督导,半年一检查、年终结总帐。三项结合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评,评先表优。

4、抓好全县普法工作的宣传调研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站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做好日常工作动态宣传的同时,协助县内媒体积极开办法制专题和专栏节目1—2期;全年向市以上报送推介典型4篇(次)。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县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坚固平台。

1、在进一步完善第一、二批基层所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三批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规划好第四批建设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确保有2个所达到市级规范化命名标准,争2个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命名标准。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2、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激发整体活力。全年以乡镇为单位,分别组织一次村级调委会主任和首席调解员培训活动。确保各辖区矛盾纠纷申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力求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构筑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力争各项指标达到100%,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和****要加强管控。力争实现重新违法犯罪“零”目标。进一步推进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充分发挥我县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巩固帮教成果,加强基地帮教制度建设。确保安置对象进得去、稳得住、受教育、能致富。

4、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机构健全,规范,人员队伍落实;二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积极与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检、法三家主要成员单位的衔接与沟通,确保工作运转规范;三是切实抓好教育矫正日常工作,确保教育矫正工作形式和过程规范。

(三)充分彰显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职能作用。

法律服务工作要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研究制定为民、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执业为民的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真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构建和谐服务。

1、加强律师顾问团工作。积极引导律师积极为我县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律师参与****工作责任感。

2、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法律保障职能,进一步规范公证标准和公证行为,为断提高公证工作的公信力,预防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信用服好务。

3、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制定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涉农案件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法律服务人员。

4、加强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建信用鉴定所、做诚信鉴定人”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逐步建立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诚信评价机制。以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维权和司法执法机关公正执法、公正裁判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支持。

(四)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

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再加措施,发挥职能,切实抓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全面提高服务党委、政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能力。

1、要根据省、市要求和相关精神,紧密结合我县县情和民情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县各类法律援助项目的申请和授援标准,制定出台《新时期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

2、切实抓好法律援助项目实施的管理。一是紧扣标准,严把授援审查关,努力做到凡符合条件标准的应援尽援。二是严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个案实施过程,切实做到受理有登记、申请有批复、办理有责任、过程有监督、信息有反馈、结果有档案。

3、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将中央、省、市及我县关于法律援助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条件公之于众,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乔率。二是要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案件个案办理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心重视程度和效果。

(五)突出抓好队伍建设。

要始终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创业绩、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坚持政治立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严格监督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学习制度,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领导干部头脑,为领导班子科学执政、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集中议大事、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民主主决策、民主执政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岗双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认真落实党组和支部生活会,不断丰富支部生活的形式和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真正将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堡垒,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要以创建文明单位、服务型政法机关、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不断创新改进学习形式,用科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法规和现代科技科知识武装干部头脑,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尽职尽责能力。坚持用先进典型人物和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干部,不断增强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和立足岗位、奉献岗位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逐步实行“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大力开展干部交流、培训、学习活动,开拓干部视野,丰富知识结构,提高创新意识。

3、始终不瀹抓紧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对政治队伍的要求以及司法部、省厅各部分的各项禁令禁规,规范干部的工作、执法行为和纪律,确保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督查、监督、考核制度和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与随时巡查相结合,坚持月季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教育和管理。要切实解决干部工作、生活中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

(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机关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1、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兑现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地履行岗位职责,要强化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和工作责任到查制度,确保股室之间、干部之间的工作衔接相互负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