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29
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计划
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计划,区煤监站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安全工作计划如下,恳请主管部门批评与指导。
一、建立健全控制指标体系,深化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考核力度,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提高事故的预控能力。
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
二是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煤矿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三是要针对近年来其它旗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查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积极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并牢牢把握规律,对季节性、专业性的规律提出预警、预控的方案和对策,并针对性的落实监管措施。
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煤矿建立辅助救护队,配备相应救护设备、仪器,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五是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六是大力推进煤矿质量标化建设,力争所有生产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其中11座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七是针对区各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以下十项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措施。1、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修筑永久性防爆密闭(密闭墙质量要符合鄂煤局发[]68号文件要求),与采空区进行隔离,杜绝采空区密闭漏风,严禁私自打开密闭进入采空区作业;2、要加强顶板管理,在掘进过程中要及时支护,在顶板破碎的地方要采取打锚杆、挂网片、喷浆等相结合的支护方式;3、要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避免风路短路造成有毒气体积聚;4、对老窖地质资料不健全的矿井,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老窖积水造成透水事故;5、加强机电管理,确保双回路供电系统稳定运行,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要安装保护装置,防止停电漏电触电造成人员伤亡;6、针对煤矿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机械设备处在磨合运行阶段,专门加强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和专业培训,避免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7、严格落实监控系统责任责任质,做到监控到位、责任到人;8、审查煤矿的施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若不具备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责令其停建停产;9、露天煤矿在采剥、装运、排土过程中,要加强机械管理,避免机械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10、进一步加强火区治理监管、实现火区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煤田火灾灭火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剥离,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
三、加强煤矿矿用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工作,以科学的管理和现代化装备为基础,保障煤矿职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煤矿设备工作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煤矿从业人员与设备本身安全,只有将设备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定期检验,才能实现本质安全。随着矿用设备的老化,矿用设备的安全隐患将增大,对煤矿矿用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工作定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严防老化设备和明令淘汰的设备在煤矿中使用,严格要求煤矿加大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矿用设备、监测监控议器安全可靠。
总之,我们本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工作宗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实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安全事故,促使我区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