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新闻宣传、经营管理和报业发展的第一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努力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2、围绕深化改革年的各项活动,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选择涉及报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实施立项监察,规范新闻宣传和经营管理权力,确保党委政令畅通。
3、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形成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
(二)坚决纠正损害报社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
1、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加强对报社确定为职工办的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实事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执行重大项目投资公开招标制度;继续实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3、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法律进机关”和“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活动”,深化单位作风建设工作。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1、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报社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用稿权、版面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
2、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
3、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既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扎实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2、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健全完善以认真专业务实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证券投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集中采购等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完善干部廉政鉴定制度。
5、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1、推进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干部任用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2、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继续完善报社财务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报社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事后评价制度。
4、完善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监管,逐步开展集中采购工作。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承诺等制度。继续推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2、深入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建立警示训诫制度,对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提醒、教导、告诫和组织处理,努力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3、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对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度;各支部要公开党费收缴标准和情况;党委对党费的管理使用每要向党员公开一次;党委重大决策要征求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并向职工进行返馈。
(七)加强对发行、广告和印务等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各媒体及发行、广告、印务等重点经营部门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并提出七项要求:(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资产优化、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三、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报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努力建设符合报社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把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报社所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提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落实好分工的各项任务。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情况调度、专项调研、工作检查等形式,搞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年中要对面上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终组织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且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中共委员会
3月5日

附:淄博日报社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报社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对党委成员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和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加强行风政风工作新闻宣传;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宣传;搞好廉政文化新闻宣传,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负责。
:对及分管部门和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加强行风政风工作新闻宣传;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加强廉政文化新闻宣传负责。
:对分管部门和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对分管部门和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加强行风政风工作新闻宣传;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加强廉政文化新闻宣传负责。
:对分管部门和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全社纪检检察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淄博新闻网加强行风政风工作新闻宣传;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加强廉政文化新闻宣传负责。
:对分管部门和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加强行风政风工作新闻宣传;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加强廉政文化新闻宣传;做好行风政风热线文字版负责。
:对分管部门和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加强行风政风工作宣传;完善反腐倡廉宣传;加强廉政文化新闻宣传负责。